庶帝_(考据向背景补充)岳飞案问题详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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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据向背景补充)岳飞案问题详解 (第3/5页)

  《师至定远兀术等望风退遁解围庐州赐奖谕诏》是岳珂为表其先人功绩而故意挪用的。

    岳珂在《鄂国金陀粹编》中认为张俊以此事诬陷岳飞有逗留之罪,这也是张俊遭后人指责的最主要罪证。

    是岁淮西之役,先臣闻命即行。途中得张俊咨目,甚言前途粮乏,不可行师。

    先臣不复问,鼓行而进,故赐札日“卿闻命,即往庐州。遵陆勤劳,转饷难阻,卿不复顾问,必遄其行。非一意许国,谁肯如此。”

    俊闻之,疑先臣漏其书之言于上。归则倡言于朝,谓先臣逗留不进,以乏饷为辞。(《行宝编年卷之五·绍兴十一年》)

    同书的《淮西辨》说

    “俊盖初以前途粮乏误先臣,而先臣不听,鼓行而进,及御札有“不复顾问”之语,俊意先臣漏其书之言于上,而谮害之言成矣。

    当时先臣得罪,尚书省敕牒之全文,固出于一时酷吏之手;而俊之遗先臣书,称前途乏粮,以误先臣者,亦备载不遗,盖亦自有不能掩也。”

    岳珂在这里表明是张俊以乏粮为由阻止岳飞援救淮西,岳飞不听,继续前进,受到宋高宗的嘉奖。

    张俊怀疑岳飞向高宗告了自己的状,反诬陷岳飞以乏粮为借口,逗留不前违抗圣命。

    但是淮西战事从正月中旬开始,宋高宗在正月二十九日就给岳飞发御札命其驰援淮西,“据探报,虏人自寿春府遣兵渡淮,已在庐州界上,张俊、刘锜等见合力措置掩杀。

    卿可星夜前来江州,乘机照应,出其前后,使贼腹背受敌,不能枝梧。投机之会,正在今日,以君忠勇,志吞此贼,当即就道。付此亲札,卿宜体悉。”(《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3《高宗宸翰卷下·绍兴十一年》)

    此后,宋高宗又多次督促岳飞支援淮西,但是直到三月初岳飞仅仅到达舒州。

    整个二月份,张俊率各路军队正与金军激战,急需援兵,但是这时岳飞却迟迟未到,宋高宗多次急令岳飞支援,也没能起到作用,很是无奈。

    因为又需要岳飞支援淮西,高宗只好好言相劝,在三月十日还再请求他出兵,“得卿奏,知卿属官自张俊处归报,虏已渡淮,卿只在舒州听候朝廷指挥。

    此以见卿小心恭顺慎,不敢专辄进退,深为得体,朕所嘉欢……卿可星夜提精兵,裹粮起发,前来庐州就粮,直趋寿春,与韩世忠等夹击,可望擒杀兀术,以定大功。

    此一机会,不可失也。

    庐州通水运,有诸路漕臣在彼运量。急遣亲札,卿且体悉。十日二更。”(《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3《高宗宸翰卷下·绍兴十一年》)

    这时金军主力已经被张俊等击退,岳飞还没到达前线。

    从这封御札可以看出,宋高宗对岳飞迟迟未按令出发也没敢指责,只是勉励一番,然后让其出兵,并且先提出军粮不是问题,都已经齐备。

    可见岳飞之前的确以乏粮为由,未按时出兵。

    这一次,岳飞倒是及时出兵了,“三月初四日,先臣不俟诏,麾兵救之”,从舒州出发,“先臣自舒州疾驰,以十二日辛亥至定远县”。(《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3《高宗宸翰卷下·绍兴十一年》)

    以岳飞军队的行军速度,从舒州到定远用了七八天时间,应该不是“疾驰”,可见岳珂用了曲笔。

    张俊当时即便是想阻止岳飞去淮西立功,也只能是在自己击溃兀术主力,又收复了合肥之后,这应该是二月二十日之后,但是这时距宋高宗发给岳飞的第一份御札的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多天了,岳飞还没赶到庐州前线。

    所以,《三朝北盟会编》才说“是役也,岳飞不出兵以为声援,朝廷憾之。”

    因此,岳飞在淮西战事中逗留不前应是事实,并非张俊诬陷之词。

    绍兴十一年年四月,宋高宗和秦桧以“明升其官爵,暗夺其兵柄”的方法收了张俊、韩世忠和岳飞三大将的兵权。

    此后仅仅半个月即绍兴十一年五月十日,宋高宗就命张俊和岳飞前往韩世忠军队屯驻地楚州“按阅御前兵马,专一措置战守”

    诏书上对出使的理由虽写得堂堂正正,但是宋高宗和秦桧实际上包含了三个目的

    一是为了彻底支解韩世忠的军队,陷害韩世忠,以削弱抗战派的力量;

    二是为了挑动韩世忠对岳飞的不满,以分裂抗战派;

    三是要放弃江北的防务,将军队撤到江南的镇江府,并将原韩世忠精锐亲军背嵬军调驻临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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