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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 (第1/2页)
和前盖。此刻它应该正躺在修理厂,等待着德国运来的一堆原装配件。等一等。程修,大衣,车……去年,今年十月,上周……在逼人晕眩的混乱中,郑飞鸾扶着持续作痛的额头,终于扯住了一线关键的蛛丝马迹——他所经历的不是现在,是过去。这一座名为时光的老钟,锈钝而迟缓。它逆向转动指针,拨回了过去的某一天。天际即将升起的,是一轮已经落下的太阳;天空正在扬洒的,是一场已经融化的大雪;此刻陪伴在他身边的,是已经离开了他的人。程修早他们一步上车,打开空调,烘出了一玻璃白蒙蒙的水雾。等车里暖和了,Omega才领着郑飞鸾从铁门后出来,一同坐了进去。他给郑飞鸾系好安全带,道了声再见,转身正要下车,突然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拦住了腰。“飞鸾?”Omega有些无措。郑飞鸾紧紧抱着他,胳膊用力到发颤,下巴一片短而硬的胡子不断蹭弄他的脖颈,心里弥漫开了巨大的恐慌。告诉我,你是属于现在的,不属于过去,对不对?你是我上个月才在“鸟笼”捉来的一只夜莺,你偶然闯入了我的房间,基于百分之一百纯粹的缘分,和我的过去没有一丁点联系,对不对?可耳畔有个冷漠的声音在说:郑飞鸾,别骗自己了,你明明知道他是谁。如果过去的记忆是一幅花纹繁复的旧拼图,那么Omega就是其中一片突兀的纯白色块。你知道纯白不可能是真相,他真实的样子藏在反面,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曾在你记忆里鲜活过的身份,只要翻开它,一切诡谲之处都会变得顺理成章。但你不敢。你空有所谓叱咤商界的一腔魄力,实则懦弱不堪,连自己的Omega都无胆面对。郑飞鸾的脑仁又开始剧烈作疼,倒抽了一口冷气。就在这时,他手中被塞入了一样暖和的东西,又轻又软,摸起来舒服得很。“飞鸾,你留着这个吧。”Omega背对着他,低着头,小声说道,“回家的路有点长,你抱着它好好睡一觉,等醒过来,不记得我了,就没那么舍不得了。”然后,Omega一根一根掰开了他搂腰的手指,也不回头多看一眼,慢慢挪到了车门边。郑飞鸾看向手里的东西,那是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绵软蓬松,带着若有似无的信息素清香——应是Omega的贴身物。就在微妙的一瞬间,他突然发觉,这香味有些别样的熟悉:不是陪伴了他一夜的那种熟悉,而是更久远的、根深蒂固的、几乎浸透到骨血和记忆中的……一道惊电在眼前白亮亮劈过,郑飞鸾攥着小毛毯,整个人都愣住了。是铃兰。是让他上了瘾,也给了他救赎的铃兰。他偶然在“鸟笼”遇见的一个Omega,到底有多大概率碰巧拥有罕见的铃兰香?外头风雪凄迷,疏剌剌的烈风赶着大雪铺天盖地飞舞。车门被冻得紧实,Omega费了好些力气才推开,冰凉的雪粒子立刻迎面扑了进来。他正准备弯腰出去,驾驶座上不知在倒腾什么的程修扭头喊了声:“何岸!”“嗯?”Omega回头,“怎么了?”这两个字让后座的郑飞鸾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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