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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2页)
被控枪杀了一个名叫龚清的中国人。宝莉是记者,正打算为该案撰文,周围几个男人听她这么说,便也议论起来,各展所长,大献殷勤。 其中一人在法院工作,显然占尽上风,原原本本说了第一次开庭的情形。 事情其实出奇的简单,根据检方证人的叙述,被告琼斯没能赶上被害人龚清所乘的小船,在码头招手呼唤,但船家并未理会。琼斯于是大怒,拔枪向小船射击,子弹击中了船上的乘客龚清。 但在被告口中,却又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了。琼斯初到上海,听说码头帮派横行,便戴了一把小型勃朗宁防身。在岸边登船之前,他按照原本在海军服役时的习惯,取下弹夹以防意外,但不巧其中一粒子弹不知为何爆炸了。琼斯被爆炸惊吓,看到子弹在距离码头大约60英尺远的水面击出水花,而那里并没有船只经过。直至他后来坐上小船离开码头时,都不知道有人因此受伤。辩护律师的理论是子弹走火撞击水面弹跳才击伤了龚清,总之纯属意外,绝非蓄意。 “枪击发生在江边码头,被告手枪里剩余的子弹与死者身上取出的吻合,只有这两点毋庸置疑。至于那粒子弹如何到了死者体内,目击证人与被告各执一词,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是个谜。”那人这样总结。 “可是现场有五名目击者,如果他们的证言互相印证,为什么不能被采信呢?” 宝莉质疑。 “是啊,目击证人共五名,其中三个与死者同船,另两个是码头杂工,可惜都是中国人。”那人略表遗憾。 “中国人如何?”宝莉不解。 “我亲爱的,你也许不知道,”那人娓娓解释,“中国人以在法庭上作伪证著称,但凡涉及中国证人的案子,法庭往往事先推定证人会说谎,这是他们的种族特征。” 旁边响起些微会心的笑声,有人附和:“五个人陈述一致,恰恰说明他们事先对证言做过手脚。” 宝莉却看向唐竞,以为他会觉得受辱、愤怒或者尴尬,就像她听到那个自以为是的蠢货管她叫“My dear”时的感觉,结果却发现他仿佛根本没在听,只是低头摆着盘子上的食物。也是怪了,她竟有些失望。 直到这时,唐竞方才开口,看着那人问:“被告用的是勃朗宁?” “对。”那人回答,好像才刚注意到此地有一个中国人。 唐竞并不理会周围人的眼神,继续发问:“被告曾在海军服役,习惯随身佩枪,取出弹夹时一粒子弹突然爆炸,这种事在他这样一个熟悉武器的人手里,究竟有多大的可能性?” “的确很少见,但也不是不可能。”有人这样回答。 唐竞点头,放下餐盘站起来,环顾众人:“我不知道诸位有没有用过类似的枪,我这里正好有一把。” 他解开西装,从身后取出一把勃朗宁,拉开保险,而后展臂射击,整个动作不慌不忙,却也没有半分迟疑。“砰”一声炸响,子弹朝着草坪尽头飞去,瞬间便不见踪影。 在座的几人都被枪声惊得一跳,一时脸上僵硬,更有一个吓得抱头躲避。宝莉却是笑了,唐竞看着她也笑,耸肩以示遗憾,就好像说了一个笑话,可惜只有他们两个才懂。另外几人见他并非受辱寻仇,这才活泛了几分,脸上却不无怒气,只望主人家出面来轰走这个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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