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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2/2页)
过上了。一开始所有人以为这傻子没什么能干的,毕竟脑子有问题,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反正是个弱智是肯定的了,能会干嘛?但是慢慢的,大家发现其实傻子阿天也不是不明白事,虽然他什么都不会,但是只要有人肯教他,多告诉他几遍,他还是能学会点东西。只是做饭刷碗什么的对他来说还是太高难度了,不过没事儿帮着擦擦桌子扫扫地,摆摆酱油醋什么的还是干的很好。而且干的还很规矩。别看这人之前要饭的时候脏,但是经过几天的相处,林君西发现傻子明白什么叫干净以后还挺喜欢干净的。桌子擦的非常干净,小白大宝都只喷点消毒液擦一遍就算利索,傻子就必须擦的一尘不染才算完事,有点油印子都不行。而且那桌子上的瓶瓶罐罐都摆的特别整齐,哪边要是歪了,他都要随手给摆正了。就是这认真劲儿有点过了,弄的客人都不太高兴。谁家正吃着面呢,刚倒完醋放一边,立刻就有一小工过来给摆正了,动作还特大,好像生气了似得。有一次碰见一事儿多的客人,摔筷子就不干了。林君西过来这一顿给人道歉,连说“这人脑子不好使、有病”,临了还拍了阿天脑袋两巴掌才算完事。阿天好委屈,捂着脑袋瞅着林君西,弄得林君西心里这一阵哆嗦,他最受不了这种类似小动物般的可怜巴巴的眼神,就跟他从来不愿意多看一眼的流浪狗似得,真是多一眼都看不下去。第7章第7章可是再看不下去,林君西也还是在心里对阿天有些抵触。如果阿天只是一个被老陈捡回来的傻子,他其实完全可以拿他当一个普通的“同事”来看待,不至于那么反感。但是阿天对林君西流露出来的显然不止是在同一个屋檐下讨生活的伙伴关系,那种完全盯准了林君西一个人的感觉让林君西感到非常费解,所以他很不喜欢这个曾经有过“要过饭”这种黑历史的家伙。只要晚上一打烊,林君西就立刻跑回二楼,多一分钟都懒得在楼下呆,好像和傻子多呆一会儿都会被传染上白痴细菌。白天的时候就更完蛋了,以前没有傻子的时候,林君西还能翘班和白冰出去闲混,现在倒好了,有了傻子这么个跟屁虫,他出来进去都特别的不方便。搞的他每次都得想尽各种办法、用尽各种手段躲避开傻子的视线,才能成功“逃离”新街。一开始想着要走后门,出了小巷就直接往反方向走,千万别被那傻子看见。结果傻子学聪明了,那双狭长的眼睛真是一秒都离不开林君西。然后林君西要再想辙就难了,甚至还学会了变装,帽子墨镜那一顿捯饬,可是傻子还是一眼就能认出他,然后追着他跑出半条街。这可给他糟心的啊,没治没治的。天天被一大傻子尾随,这是什么值得庆幸和炫耀的事吗?他也不能领傻子出去混社会,对吧。旁边的街坊也都听说了那个陈氏面馆收留了那个要饭的傻子,没事就对着他们家指指点点。陈师傅不在乎,他说了,收留自己的傻子,让别人羡慕去吧。刘哥他们都说对,羡慕啥啊,白捡一不用开工钱的傻子当小工,多好啊。“不过就管几顿饭的事儿。”可是阿天虽然傻,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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