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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2页)
孩子并不知道普伦币有什麽用,与其用这块漂亮的石头换三十个块灰不溜秋的铜币,还不如把它镶嵌在脖子上的坠子里呢!魔族的男子也没有去追赶,向田里干活的古古们点了点头,便径自往庄园外走去。他的名字,叫阿罗德.塞谬尔.恩多。有些长,不过代表了他整个家族。魔族有足够的长寿见证阿古勒斯的盛衰,如果没有战争,令他父亲战死沙场,或许他也没有机会能够继承贵族的爵位,以及维尔多的领地。他当然不能与主城居住的贵族相比,他所继承的,是下世界魔族中封赏最多的男爵爵位。听说在普伦主城一个招牌砸下来,就能砸中三个的那种爵位。他也没有很彪炳的家族史,从其他贵族轻蔑的话语中,他很小就知道这个爵位的来历。父亲是一个普通的下仆,为一位魔族公爵饲养三头犬,经他调教的三头犬非常凶悍,深得公爵喜爱,更在战斗中咬死了不少天族,所以公爵一时高兴,便赏赐了这个爵位,并且随便在自己广阔的领地地图边上这麽一圈,就给了这块根本没人来的封地。可惜他的父亲没能亲眼看到这块领地,在一次天族与魔族的战争中,父亲被天族的流矢射死了。阿罗德继承了这个领地,一开始的时候,太过年轻的他虽然顶著男爵头衔,却几乎穷得连饭都吃不上,贫瘠的土地长不出营养的谷物,也长不出美味的水果,他只好背上父亲留下的双头法杖,到城里接些活,不过他的法术只能算是勉勉强强,所以一般只能接些寻物寻人、收集草药的活计。不过城里的贵族事也挺多的,周旋下来,积少成多,倒还真让他赚到了一点钱,最起码能够雇佣一群廉价的古古族,以及买下建造农庄的木材铁钉。杂活干多了,自然知道的事情也渐渐多了。他知道在地里种龙蕨,就能够卖点钱维持生活。维克多这里太荒凉,没有人造访,难得清静,他於是开始研究魔法以及魔药。倒不是想成为连贵族也趋之若鹜的魔法师,以他这种至今只能施展低级魔法的水平,还不如穿上盔甲挥动双头法杖敲打更加直接,他对自己的臂力相当有自信,若以後不幸被征召入伍,他绝对愿意穿上盔甲当战士而非披著布袍当魔法师。父亲留下的手札,模糊地记载过一些旧事,他的先祖曾经是侍奉光明神的守天者,但在世界崩塌的混乱之中,没能回到天空之城,堕落到下世界,成为魔族的一员。他曾经好奇地布下结界,在结界内照著手札上的记载念出光明神的咒语,他们家族没有一个能把魔族侍奉的六位天神所恩赐的神力用得到中级法术,可是随著他的吟唱,光明神的力量在刹那间冲破了薄弱结界,照亮了整个卡塔平原!!以致坐镇普伦主城的将军以为有天族大规模入侵,当即率领魔族大军汹涌而来,可在卡塔平原绕了半天,就连根天族的羽毛也没发现。之後阿罗德就把那本手札给藏了起来,再也不敢随便拿出来念,一来他怕被推上绞刑架,二来嘛……他心疼田里全被大军铁蹄踩坏的龙蕨。今天就像昨天,也像前天。他在房子里捣弄了一整天的魔药,浑身都被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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