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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1/2页)
东市的广场上此起彼伏地响起了欢呼声。 即使很多人根本连一颗敌首都没拿到。 但人心被这种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希望所鼓舞,士气如潮水一般的高涨了起来。 阿元坐在墙角,他抱着脑袋,感到自己的双手还在颤抖。怀中揣着今天分发下来的食物,明明是又香又软的白面馍馍,但他却一口都吃不下。 胃里一阵阵的涌上酸水,让他恶心想吐。 他自以为有一身的力气,在村里,不论是打猎还是打架,他都是一把好手,一定能很快适应战场。 然而今日,到了那千万人的战场之上,他才发现自己以为的那些勇狠,在真正的战场上都如儿戏一般好笑。 异族的敌人,并不像村中传说中一般有恶鬼一般的样貌。 相反,他们和自己一样,一刀砍上去,同样会翻出白花花的肌rou,同样会喷出血红的鲜血。 他看到一个犬戎的男子,就在自己眼前被破开了肚子,躺在地上翻滚哭嚎。 然而他必须跟着自己的同伴,冲上前去,用抖着的手,一刀一刀砍在那个哭求的身躯之上。直到血液浸透了他的鞋子,直到那个挣扎的身躯,不再动弹。 但如果他不举起自己的刀,那倒下的就很有可能是自己,是自己身边的同伴。 他完全辨不清东西,分不清南北,在杂乱的人嘶马蹄,和满天的刀光剑影中,他只能牢牢记住这几日训练中教官反复强调的一点——紧紧跟在自己小队的十夫长身后。 十夫长看着百夫长的旗帜,而他只负责盯着十夫长的身影。十夫长砍哪,他们拥上去砍哪儿,十夫长向哪冲,他紧跟着向哪冲。 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战役终于结束了,他忍不住吐了三次。 别说敌人的人头了,阿元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着走到这里的。 他从衣领中拽出一枚挂在脖子上的小小护身符,这是临行的前一天,妻子阿娟特意给他挂上的。 真想丢了武器盔甲,回家,回家找到阿娟,抱着她,把头埋进她柔软的胸膛,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想了。 一群男人在他不远处欢呼起来,那个脸上有一道疤的男人一次就砍够了十个敌人的首级。 阿元记得这个叫盛的男人,他在战场上不要命的疯狂杀敌,令人印象深刻。 在昨天,这个人还是一个最低贱的奴隶,而今天,他凭着那十几个人头,不仅脱离了奴籍,甚至越过了自己,成为了一名公士,有了一百亩的田,有了三十步见方的宅子。 阿元咬了咬牙,拽紧了手中的护身符,“阿娟,你等着我,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要砍下至少一个头。” 六猴儿紧张得把盛哥分给他的那一个人头摆上了书记官的桌面。 “姓名?”书记官例行公事的问道。 “我……我也没姓,我根本不知道我娘是谁。”六猴儿不好意思的摸着脑袋,“那我也跟着盛哥姓好了,叫,叫杨六猴。” “哈哈哈……”周围一阵哄堂大笑。 严谨的书记官都笑了起来:“叫杨陆厚。” 他随口给六猴儿起了个名字,这一日之间他不知道替这些奴隶起了多少名字。 六猴儿千恩万谢的领了自己的“验”,美滋滋的看着自己那正儿八经的大名。 “多亏了盛哥,不然我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有这个名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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