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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1/2页)
种感觉,现在寄人篱下很明显,不开心。 【他确实有点凶,是个别扭的老头】 2010年,2月14日。 知叔带我去集市了,只许看,不能吃,我不高兴。 他好残忍,我只想尝一口,管它是不是地沟油。 【为了健康,乖】 2010年,9月14日。 那位周小姐,空有皮囊,说话没有一丝内含,香水还很浓郁,让我直打喷嚏,根本不配当知叔的舞伴。 等我长大,我会跳出最精彩的舞姿,穿最好看的礼服,陪他共舞。 【嗯】 2010年,10月27日。 知叔不喜欢那位周小姐,但她似乎并不死心,竟然来邀请我去她家玩。 天啦,她觉得我是个白痴么? 我才不去! 【唔】 2010年,11月11日。 我没有早恋!!! 知叔真讨厌,那些情书是他们偷偷塞到我书包里的,和我完全不相干! 【我只是怕你年纪太小,吃亏受骗】 安安笑了笑,她依稀还记得,那次她生了整整一个月的闷气,但沈煜知并无察觉,他一点也不关心事情经过,就说了一句:“太早了,再等等。” 致使她在2011年12月24日这天,许下的愿望是: “希望沈煜知变成一只大肥猪!” 【我表示拒绝,求上帝让这则愿望失效】 翻到倒数第三页,是她记的最后一条日记,那时她即将前往新泽西读高中,匆匆忙忙,只写了“沈煜知”三个字,然后加上了铜锁放在了抽屉里。 几年过去,她都忘了这本日记的存在,如今却被他毁了锁,当成了睡前读物观摩…… 作者有话要说: 修了下 第53章 三年 时光悄声无息, 纸张是记录它的实体证据。 暗藏的回忆被抬到面前,所有景象都逐渐变得清晰。 有些人,从踏入到你的生命中起, 便没有打算轻易离去。 安安犹记, 初见沈煜知, 他穿一身便装, 带金丝眼镜,浑身上下透着稳重气息, 话不多,大多数是祝琏在说,他安静的听完点一点头。 安安头一回见到这么年轻的来客,端着洗净的茶具走进去,毫无顾忌地端详他。 他回望过来, “读几年级?” “再过一个月就要上六年级了。”安安打开盖子,嗅了嗅茶叶的香气, 取出了四十六颗极品雀舌分装在两个杯子里,从第一泡到第五泡。 “不错。”他夸赞,祝琏颇有些自得,“这丫头看人下茶。” 安安并不反驳, 那会她被捧得很高, 明明在夸人,却像极了赏赐,“胖的人,我会请他喝滇中普洱, 你是第一个喝上黔北湄潭翠芽的人。” 他抬眸, 看着她,“是我的荣幸。” 安安怔神, 觉得他和蔼可亲,“下次来,我给你沏太平猴魁。” 他唇角微扬,“好。” 沈煜知在海外生活数年,思想格局比之周边的人更为广阔,安安自心中为他打起了镁光灯,立即将从小看着她长大的林如东和陆思博排到了他后面。 在祝琏陪客户在会议室谈判期间,她推开了他的办公室。 他不会觉得奇怪,甚至会抽空同她下飞行棋,教她解魔方,他的办公室成了她的常驻地。 现在想想,他们已经相处十几年。 门被打开,安安看着来人,站起身,轻拽住他的领带使得他弯下腰来,这是她第二次主动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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