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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2页)
盒子里拿出戒指,惊讶之余还有些不知所措:“等一下,那个不会是求婚戒指吧?”高天宇的回应是单膝跪地,拉过他的手就往上套戒指。季灵霄抽手没抽回来,眼睁睁的看着他拉开自己的手指,把戒指戴了上去。高天宇满意的勾起唇角,夸道:“真好看,我媳妇儿手指都是美的。”季灵霄:“等一下……”高天宇充耳不闻,低头吻了吻他戴上戒指的手。这一系列动作,或者说整个求婚仪式,干脆利索快,若要计时只能掐秒表,摆明不给意外(譬如被求婚对象犹豫拒绝)留时间。高天宇起身一把抱起新媳妇儿,春风得意的吆喝了一声:“洞房去喽。”季灵霄还在徒劳地:“等一下……”高天宇对着他的嘴亲了一口,笑着说:“你都等三下了宝贝儿,春宵一刻值千金,咱们得争分夺秒。乖,抱好你的花,咱们洞房去。”作者有话要说: 季叔叔心神恍惚地:谁能告诉我,我经历了什么?狗头宇:你嫁给我了,心甘情愿的。季叔叔:……有吗?我怎么不记得?狗头宇用力点头:有的有的,你只是因为太开心太激动阶段性失忆了。季叔叔:我怎么觉得自己稀里糊涂被卖掉了??狗头宇:错觉错觉,你是爱我的,你很高兴嫁给我,这才是事实。第24章洞房花烛夜年轻人热情体力兼备,圆房夜就累的季灵霄腰酸了一整天,洞房夜更是全身投入,似有用不完的热情与精力。待到事休,季灵霄只觉得自己这把老骨头已经离散不远了,真真的动动手指都觉得吃力。高天宇把人圈在怀里,细细摩挲着对方戴着戒指的手,仿佛在赏玩什么绝世珍宝,爱不够似的看了又看,吻了又吻。季灵霄有点好笑,微哑着嗓子道:“你很满意自己选的戒指?”“我满意它戴在你手上,这意味着季叔叔和季鹿鹿都是我的了。”高天宇根本掩饰不住心下的满足与欣喜,他死皮赖脸、软磨硬泡、近乎无所不用其极的追了那么久,今天终于得偿所愿了,怎么能不开心?他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这个人是我高天宇的了!那些有眼不识珠的,有贼心没贼胆的,你们都可以哪凉快哪待着去了!季灵霄眉目柔和的看着自己喜爱的青年,除去欣喜满足之外,心下更甚的是庆幸。他原以为自己注定一生孤独,踽踽独行,却因缘际会的遇见了高天宇。他热情果敢,无惧他用于保护自己的冷淡与疏离,在他青春所剩无多,不再对亲情爱情这些求不得的东西抱有希望之后,为他苍白死寂的生活注入了新鲜的色彩与生命力。这个人之于他,是温暖明亮的光,更是他幸得的救赎。高天宇抚着他汗湿的蝴蝶骨道:“季叔叔,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很喜欢我,想和我一辈子在一起。”季灵霄怕痒似的颤了颤,眼睫垂拢下去,遮住了无从掩饰的温柔与爱意。正当高天宇以为他害羞了,又要以他惯用的沉默代答时,却听他轻声应道:“喜欢,一辈子也不嫌多。”高天宇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似的愣了一瞬,随即把人挖起来,激动莫名的叫道:“再说一遍!季灵霄同志,我要求你原话重复一遍,一个字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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