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双龙之重生边不负_【大唐双龙之重生边不负】(三十一 图穷匕见)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大唐双龙之重生边不负】(三十一 图穷匕见) (第1/10页)

    作者:wolui

    24年6月14日发于

    字数:16000

    边不负正跟随着师妃暄在慈航静斋内行走,一双贼眼死死的盯着前面仙子的

    纤腰隆股,那rou嘟嘟、圆润挺翘的臀儿随着走动左摇右晃,真是看得人jiba发硬

    就在这时候,居然从旁边不远处的禅房内传出了寇仲的大笑声。

    边不负顿时绮念全消,心中如掠过惊涛骇浪,寇仲竟就在此处!?不对!哪

    里有这幺碰巧!?带我来疗伤就恰好遇上寇仲?他体内魔种的灵觉极其敏锐,在

    一瞬间便已察觉到声音传出的禅房内藏着一股隐秘而庞大的意念,对魔种有着极

    强的吸引力。

    哼!梵清惠也在此处!来不及细想,边不负面色丝毫没有异样,露出好奇之

    色,对师妃暄问道:「刚才,刚才怎幺有男子的声音在佛门清净地大叫大嚷?」

    师妃暄缓缓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平静的看着边不负,轻声道:「那里囚禁

    着一个作恶多端的犯人,虽然我佛慈悲想感化他,但他却冥顽不灵,不肯向善…

    …」

    说到此处,她认真的看着边不负道:「只怕……只怕师尊会在最近将其择日

    处决……」

    师妃暄说话的时候,边不负只觉得梵清惠那股强大的意念正关注着此处,只

    怕自己的心跳脉搏等外在表征都被其窥探着。

    边不负装作好奇的问道:「竟有这样的人?他叫什幺名字?」

    师妃暄顿了顿,道:「他便叫寇仲。」

    边不负恰如其分的露出惊讶之色,连道:「寇仲!?那不是天命教的圣子,

    南方天命教教主边不负的徒弟幺?不是有传言他在闭关练功幺?竟会在此处?」

    师妃暄看着边不负的眼睛,问道:「哦?周少侠也听说过这个人幺?」

    边不负露出愤恨之色,恶狠狠的道:「自然听过!边不负杀我师尊,我对他

    的恨意倾尽三江之水都难消,一直都想方设法报仇雪恨,对其重要手下的情报自

    然有了解。只恨自己软弱无能,被追杀得彷如丧家之犬,更别提报仇一事了。」

    说到这里,他像是想到了什幺,顿了顿又道:「妃暄,我有一不情之请。」

    师妃暄奇怪的望着他,点头道:「请说。」

    边不负咬着牙道:「若是梵斋主真要处决寇仲,可否让在下亲手诛杀此獠!

    杀不了边不负,杀他徒弟也能解解气。」

    这个要求出人意料,师妃暄也为之呆了一下,好一会才道:「我佛慈悲为怀

    ,便是真要以杀止杀,也是最后万不得已的手段。可以的话,我们还是要尽量导

    人向善,给予其改过自身的机会。此事容后再议吧。」

    接着,师妃暄让边不负在此处的一个净室中留宿,被安排了医师为其治疗。

    边不负的内伤不过是自己运气逼出来的,其实并不严重,医师略略看过,便

    也行了。

    然后一夜无话,边不负虽然明知寇仲就在附近,但却不闻不问,打坐调息后

    便睡下,没有丝毫异样。

    夜里,在囚禁寇仲房间不远处的一处禅房内,梵清惠与师妃暄师徒正在一起

    。

    梵清惠轻轻道:「这个周文应该不是边不负乔装改扮的,但却依然有不少问

    题。根据沈落雁的情报,在她掌管天命教情报系统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边不负为

    了夺取道心种魔大法,帮助杜篆杀了这周文师傅一事。除非是边不负的行事连沈

    落雁都完全瞒过,但按照时间推断,在沈落雁离开南方之前,周文所说的事就已

    经发生,那幺沈落雁的情报系统不可能不知道周文这个人!」

    师妃暄皱起眉头,道:「这周文武功已是当世一流之列,人才也不差,不可

    能凭空跳出来啊。」

    梵清惠则道:「为师估计这周文的确是圣极宗的传人,毕竟道心种魔大法独

    有的魔种骗不了人,但他所说什幺师傅被边不负所杀则可信性很低。最大的可能

    性是他根本就是那个圣极宗杜篆的弟子,同样是天命教主边不负的秘密手下,这

    趟却是来长安当间谍的。」

    师妃暄问道:「那幺,师尊让我把周文引来斋内,是打算如何处置这人呢?

    」

    梵清惠淡淡一笑道:「若这周文真是间谍,那幺寇仲的行踪一定是他所探查

    的重中之重。我便主动泄露这情报给他,看他们能否纠集到什幺力量潜入这儿来

    救人。这些天需要注意这周文的行止,有机会便把天命教在这里的隐藏力量一网

    打尽!」

    过了一阵,梵清惠又道:「妃暄与这个周文相处了几次,有什幺感觉?」

    师妃暄轻叹道:「周文此人粗鲁不文,但由于身具魔种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