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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渐远的旋律》 (第2/3页)
个没有吉他声、只有精密数据与美好前途的北方雨城。而我,也该走向我的荒野了。 「再见了,钢铁学妹。」我在心里轻声说。那声音很轻,轻到连我自己都听不见。 毕业后的两个月,我办好了手续,背起行囊去了欧洲。 我不是去追求音乐梦想,我是去「放逐」。我想去一个听不懂中文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知道「林鸿运」是谁的地方。我想去一个,空气中没有樟树香气的地方。 我先是在伦敦待了一阵子。那里的雨很多,细细密密的,打在古老的石砖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每当下雨的时候,我会坐在泰晤士河边,看着灰色的水面。我发现,即便身处千里之外,雨声依然会自动在我的脑海里转化成《夜曲》的节拍。 「该死的双子座。」我会对着河面自嘲。我的脑子里像是有一个坏掉的復读机,不断地播放着那些破碎的画面。 后来我去了南欧。巴塞隆纳的阳光很烈,烈到能把皮肤晒得发疼。我试着去听那些激昂的佛朗明哥吉他,试着用那种狂野、焦灼的频率来覆盖心底那种清冷、橘色的音符。 我开始在不同的城市间穿梭,像是为了躲避某种无形的追捕。我刻意不碰吉他,刻意不去联络阿凯或小璇。我以为只要我走得够远,只要我见过的风景够多,方琳琳这个名字,就会像是一张被洗旧的照片,最终褪成一片空白。 但遗忘不是一种「抹除」,而是一种「习惯」。 我习惯了在深夜看着异国的天空,假装自己不记得那盏忽明忽暗的街灯;我习惯了在看见白色连帽外套时,忍住不去寻找那个马尾的身影。 在流浪的一年多里,我做过餐馆洗碗工、在农场採过葡萄,也曾在街头当过临时的导游。我的生活变得杂乱而无章,与方琳琳那种精密规划的人生完全背道而驰。 直到有一天,我在布拉格的一个广场上,看见一个盲人乐手在弹奏大提琴。 那音乐低沉且厚重,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淡然。我站在人群中,突然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我发现,我不需要遗忘她,因为她已经成了我灵魂底色的一部分。 我想回去了。不是回到过去,而是回到音乐本身。 与此同时,在那个只会下雨、不会下雪的北方城市。 方琳琳在名校研究所的生活,是一场无止尽的马拉松。她的导师是个严苛的老教授,她的同学全是一群像机器人一样精准的竞争者。 那里的雨很多,且总是带着一种刺骨的湿冷。 「琳琳,你的人生不能有误差。这间研究所的导师在业界很有影响力,你要好好表现。」父亲在电话里的叮嚀,依然是她每天必须吞下的良药。 她依然是那个「钢铁学妹」。她的论文进度全班最快,她的简报无可挑剔。她学会了在潮湿的雨天里,穿着乾净俐落的套装,撑着一把黑色的、巨大的雨伞,在研究生大楼与图书馆之间穿梭。 但她再也不听纯音乐了。 她的耳机里总是放着英文广播或是学术演讲。她害怕安静,因为只要环境一安静下来,那段名为《夜曲》的吉他旋律,就会像潮水一样漫过她的脚踝。 那里不常下雪,所以那种寒冷是直接鑽进骨缝里的,带着一种没法排解的湿气。 「琳琳,你看过这个吗?」 某次同学聚会,一个同样来自母校的学长拿出一张照片。「听说吉他社那个怪咖林鸿运出国了,他在社办留了一把琴,上面还有纸条。现在那把琴成了社办的镇社之宝,说是谁弹了都能找到真爱。」 方琳琳看着照片里那把有些旧、琴身漆面磨损的吉他,手心猛地一缩。 她转过头,看着窗外灰濛濛的雨景,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谈论天气:「是吗?那挺好的。有些人,本来就适合留在回忆里。」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方琳琳在黑暗中坐了很久。她从皮夹的最内层,拿出了那枚已经磨损严重的吉他拨片。 她发现,北方这座城市的雨,比起南方的雨,多了一种让人想哭的沉重感。 转眼间,一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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