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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到藏尸地点搜证 (第2/2页)
即传出阵阵的腥臭味,立时使到他们的一班伙记全都用手来掩着鼻孔,免得呕心。 现在时间是中午1时许,本来这个时候外面应是阳光普照,而外面那些和暖的阳光更可透过窗外直照射入屋内,使得屋内光线充足。 可是如今因这里的所有门窗都完全关闭;以及又看见窗边的那些窗帘密密掩上而令到室内漆黑一片空气不通,所以不传出一阵阵的恶臭味这才出奇。 这一刻,一名鑑证科的探员先向林竖仁道:「林竖仁,我们如今要进入你这屋内搜查。」 说罢,多名鑑证科的探员便穿上了一对可用完即弃的保护鞋套进入室内。 一探员率先用已戴上了手套的手把门口墙边的灯掣一开,怎料一开便登时一愕,发觉在地上有一摊面积颇大的疑似血渍,之后一位探员道:「哇~真呕心呀,原来这些腥臭味是由这些血渍传出的。」 他们为免沾污在场的任何环境证据,所以虽然他们都穿上了保护的鞋套,但仍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谨慎而行。 他们开始工作,一位探员手持着一部红外线探测器在墙上周围照射,不论在墙壁或在地上,或是包括任何的一件傢俬等都不能放过。 这个单位很细小,看来也只有百多尺,这里都乌烟瘴气,而地上的这些血渍看来也似未乾。 他们都小心翼翼,因都知道这里虽一眼可见,但四周十分凌乱,尤其在地上的血渍,更是不能有任何的瑕疵。 而疑犯林竖仁则在多位探员之贴心包围下,便被迫留在门外等候动弹不得,禁止内进。 这时,陈铭才亦都趁此机会开始尝试第二次盘问林竖仁,第一次是在警署的问话室内,第二次就是现在,而林竖仁这两次同样亦十分合作地说出整个案发及移尸的经过。 他们在这里也逗留了两小时,鑑证科的探员搜集完地上的那些血渍样本和在场的指纹证据后亦开始离场,而张宇雷所率领的几名探员则继续押同疑犯到第二个藏匿的住所进行搜证。 他们到了疑犯的第二个藏身住所,这里给先前的那间还要细小得很,看来亦只有四五十尺,是一间劏房。 不过这里给先前的那间还要乾净得多,起码不再见到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血渍。 经林竖仁的供述,他们都在同一个抽屉内搜获了分别有一张属于女死者王晓敏的身份证;一张八达通及一张信用咭,除此之外,更发现了有五张一千元的现金,一个背包及一个细小的钱包等之证物,而疑犯林竖仁同时亦当场承认这些都是属于王晓敏的遗物。 都搜寻了一片后,发觉证据已充分,于是便押同疑犯一起返回到警署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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