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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浓 第13节 (第1/2页)
至于于锦芒,则更简单了。 他们俩在淄博上同一个初中,初中里举办英语话剧活动,是改编后的大话西游。于锦芒反串沉稳持重的唐僧,而路世安饰演了一棵从头到尾每一句台词的白龙马背景板。 话剧总共排练了十四天,十四个晚上,戴着雪白面具、沉默到一句话也不会说出口的白龙马始终望着披着红白格子床单、头顶塑料王冠挂两根黄布拉条子、手持拖把木棍顶饮水机桶的唐僧。 “等等——”于锦芒叫停,一脸惊愕,“你确定他日记本这么写的?” 路世安:“嗯。” “这口味有点儿太特殊了吧……”于锦芒说,“你的性,癖竟然如此重口嘛?” “我也认为,”路世安面无表情,“我竟然会暗恋一个反串唐僧的女版孙悟空。” “看你小时候学习这么好,一定还记得以前学过’误入藕花深处’这句诗吧?写这句诗的李清照是济南人,”于锦芒抬手,平静地指了指前面一隅荷塘:“看到那里了吗?” 路世安说:“你不要告诉我,李清照在这儿写的那句诗。” “这我哪知道,”于锦芒说,“我的意思是,你再这样讽刺我,我的脚就会亲吻你的臀部,一脚送你去见李清照。” 路世安淡定:“如果我真能遇到她老人家,一定记得帮你要张签名。” 于锦芒:“滚。” 送路世安去见李清照的计划暂且搁置一旁。 俩人目前最重要的、也是最紧急的讨论,则是—— 阻止小路世安同于锦芒恋爱。 无论如何,在路世安条理清晰的解释下,于锦芒也开始隐隐约约对自己的“前男友”产生一丝怀疑。 尤其是遇到路世安之后。 于锦芒甚至已经想不起自己前男友的相貌,只记得他很不错。路世安长得也很不错。 这很不正常,又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怎么真的会有“醉生梦死”,怎么会让一个人真的彻底忘掉某一个人。 按照路世安严谨的解释。 人在将死之际,记忆闪回之时,总会想到人生中最重要的节点,或者最重要的人。 而路世安在第七天只见到于锦芒。 这个很好解释。 路世安父母都把他当烫手山芋,说不定之后他也始终一个人生活。 临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女朋友,这很合理。 那么,只需要向于锦芒进行关于前男友的求证—— “我拒绝,”于锦芒面无表情,“涉及隐私,我拒绝回答。” 路世安不勉强,他说:“那好吧。” 于锦芒还是难以置信,她问:“你确定要阻止小路爱上小于?万一这是平行世界呢?” “平行世界更好,”路世安平淡,“不然怎么样?让小路和小于恋爱,然后小路死去——剩下一个小于怎么办?” 于锦芒上下看他:“先不说我不会为爱殉情,就算我真的愿意为爱自杀,也绝不可能因为你这个毒舌鬼要死要活。” 路世安:“嗯。” 他反应还是如此平淡,淡到像一滴顺着叶尖滑落的水。看起来,像是他接下来要拆仇人的姻缘,而非自己的。 于锦芒说:“但你要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还有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退一万步,万一我的前男友不是你,那怎么办?” “就算我白做工,”路世安说,“你也没有损失。” 于锦芒还在思考。 “死马权当活马医,我们如今也没有能出去的办法,”路世安低头看她,“想想能帮你解决北京户口和高薪的那份职位,毕竟是北京的老牌国企,福利待遇也多。或许那个岗位也不用加太多班,说不定还会有各种隐形福利,年底双薪还有……” “等等,”于锦芒说,“我想清楚了。” 路世安向于锦芒伸手:“所以你准备好加入我的团队了吗?” 于锦芒纠正:“不是团队,是团伙。” 路世安笑了一下:“好,团伙。” 两只手用力握住,“拆cp”团伙初步搭建成功。 俩人顺着大明湖一路溜达到有凉亭的地方休息,商讨怎么令小路世安放弃追求于锦芒的方法。 “你也知道是小路追求我啊?”于锦芒瞥了他一眼,笑眯眯,“承认吧,你也知道我魅力很大。” 路世安说:“他都暗恋你了,若是这样还要你追他,简直是男人的耻辱。” 于锦芒惊奇:“没想到你狗嘴里还能吐出来象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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