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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31节 (第1/2页)
那么余檀乃至那些粉丝们所崇拜的、热爱的,到底是什么? 天光大亮。 黑夜彻底过去,是全新的一天。 余檀收起手机,利落起床。 今日降温,二十七八度的天气终于可以穿上薄秋装。女孩子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立秋之前余檀就买了一堆的美装。 不和父母住的其中一点原因,若是让杨老师看到她天天有拆不完的快递,每天都要叨叨叨。 新衣服,新气象。 余檀没忘记谢之煜昨晚留宿,她换好衣服出卧室,见对面房间房门敞开。 一晚上留意动静,甚至还想到早上要如何面对谢之煜,没想到家里早没了他的身影。 余檀松一口气的同时,又感觉什么地方空了一块。 浴室里有他的洗漱用品和剃须刀,玄关口有他穿过的崭新拖鞋,存在过的痕迹很鲜明。 不知谢之煜是何时离开,但他在餐桌上留了一张字条,说自己去一趟邻市,晚上回来。 龙飞凤舞的字体,简直就是谢之煜本谢,透着张扬、松弛。 以前一起练字,书法老师说过,从一个字能够看出一个人的性格。但这点在谢之煜身上行不通,他能临摹一手好字,足够迷惑行家。 年幼时余檀和谢之煜一起同在一个绘画班和书法班,老师重点强调过谢之煜是在这上面颇有天赋的人。不过谢之煜的兴致不在这上面,他这个人坐不住,喜欢往外跑。他爱旅游、攀岩、滑雪,怎么野蛮怎么来。摔跟头、磕一身伤都是常有的事。有时候在教室里画着画着,余檀一转头,座位上哪还有谢之煜的身影,他早跑出去在外面打球,汗水在阳光下肆意。 余檀出门去上班时拿手机想给谢之煜发条短信,想让他今晚不要再来。字打了一半索性又全部删除。还是不要惹大少爷生气为妙。 她那辆车在修理,今天通勤只能坐公交车去。公司距离倒是不远,早高峰的公交车人挤人。余檀上了车之后才后悔,可是别无选择,这个时候打车也不方便。余檀忽然想到,若是让谢之煜挤这早高峰的公交车,他是不是要当场爆炸? 那一年谢之煜和他妈元仪吵架,被元仪断了一切经济,留宿余檀家中。 一向桀敖不驯的谢之煜难得安分守己,干什么都提不起太大兴致的模样,整个人蔫蔫的。倒也不是因为没钱的原因,他在生活开销上虽然大,没钱了照样能活。只是活法不同,从平日里出入都有司机接送,变成只能乘坐人挤人的公交。活脱脱被打入凡间的太子爷,感受疾苦。 谢之煜当然不是娇滴滴人,事实上他对任何事物都适应得很快。坐公交就坐公交,一帮跟他关系好的哥们陪着他一起搭公交,一帮人风风火火占领车厢,顺便还会路见不平一声吼。 余檀印象最深的,是那次公交车上有个年轻的女孩子被人猥亵,谢之煜为首的那帮男孩子坐不住了。几个人齐齐将猥琐男按在地上,要司机停车,要报警,要给人家女孩子一个说法。 谢之煜最恶劣,警察来之前他将猥琐男的手狠狠踩在地上如同捻烟头。他双手抄裤兜俯下身看着那人,神色乖张:“疼吗?疼就对了,长点记性。男人的手是用来保护女人的,不是用来伤害女人的。” 余檀就在现场,心惊rou跳的同时又觉得畅快淋漓。 也是那天,谢之煜忽然问余檀:“小鱼儿,并不是所有的mama都会喜欢自己的孩子,对么?” 下了公交后有五百米左右的距离要步行回家,谢之煜背对着余檀,身形挺拔,他那时候已经比余檀高了一大截,肩膀也宽,校服穿在身上特别利落。 整整半年时间,谢之煜没跟他妈元仪低头。 余檀嘴笨,能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讨谢之煜开心。因为她知道他不开心。 早就准备好的一束干花放在书包里,余檀变戏法似的拿出来,眉飞色舞:“当当当,谢之煜!送给你!” 她送他小女生喜欢的花,希望让他可以笑得像花一样开心。 谢之煜倒是真的笑了,接过余檀递来的花,低头细嗅。 他说:哪个男人会喜欢花啊,说出去让人笑话。 余檀说:“没有人规定男人不能喜欢花啊?男人可以伤心难过,可以掉眼泪,也可以喜欢花。” 那束余檀送的花,谢之煜保存了很久很久。 急刹车,公交车停在站点。 余檀下了车,她想起自己到现在都还欠着谢之煜一束威基伍德,碰巧不远处有一家花店,顺路可以进去买一束。 花店刚刚开门,老板娘说威基伍德这种花店里没有,倒是有一款名为龙沙宝石的月季,同样是粉粉嫩嫩的,特别仙。 一般人分不出来这两款月季的区别,所以很多商家都会混着卖。 余檀乍眼一看,也被眼前这束龙沙宝石吸引了目光。实物远比图片上看着更加赏心悦目,就算不是买来送给谢之煜,倒也可以买来送给自己。 于是一大清早,余檀抱着一束仙气飘飘的龙沙宝石进办公室,被同事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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