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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穿书] 第92节 (第1/3页)
一年多的对峙中,科徵阐虽然始终看轻明野只有二十岁的年纪,却没有真的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在明野身上花的心思,甚至比在任何一个儿子身上都要多。 科徵阐道:“明野不会不顾一切来到这里。因为他很精明,也很会算计。这是他最大的优点。” 科徵阐已经六十有余,却还能和年轻人一般上马打仗,他是经验最丰富的猎手,所以了解年轻的对手。 申袇还不明所以,不知道父亲为何如此肯定。 科徵阐饮了一口烈酒,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大圈:“他知道其中一部分兵力来了寒山城后,第一反应是北疆现在正处于空虚中。一边是长途跋涉,不知输赢的仗;另一边是他自以为我们羴然人的根基,他会选择最有利的那个,他要彻底消灭北疆还剩余的人。” 崇巍关处留守的有科徵阐的三个儿子,他命令他们坚守,即使最后溃败而逃也无所谓,将明野拖在那里就够了。 申袇终于听明白了,他说:“那个杂种不会知道,草原才是我们真正的家,北疆的根基,是可以放弃的东西。” 为此科徵阐愿意再牺牲几个儿子,他有很多儿子,他们是他的血脉,也是他的手足,是可以用来消耗的武器。 科徵阐的目光定定地落在大胤的疆域上,那些他魂牵梦绕的土地,只要时间足够,他就可以拿下,明野也无回天之力。 他是如此笃定,认为人生中最大的愿望即将实现。 然后,科徵阐就吃了人生中最为惨烈的一场败仗。比他二十二岁时,带领两千亲兵出征相邻部落,最后只剩十余人丢盔弃甲的逃回来还要惨烈。 在这场仗中,科徵阐失去了一切。 在不到一个月中,寒山城的城门被攻开第二次。 士兵从四面八方而来,涌入这座不算庞大的城池,被当做猪狗奴役的百姓不敢动弹,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科徵阐难以置信,明野竟然真的舍弃了唾手可得的北疆,千里迢迢赶来了寒山城。 除了明野,没有人能这么沉稳却凶狠地推进,像一把举世无双的尖刀,会劈开一切他所到之处的一切阻碍。 科徵阐败得这么轻易,这么意想不到。 但他并不认输。在认清目前的局势已经无法挽回后,科徵阐亲点了数百最精锐的轻骑,命令四儿子申袇为自己断后。 战场上就是这样,总要舍弃些什么。但只要留住一条性命,就会有重来的时候。 他才六十岁,可以达到八十岁,直到不能上马,他会将自己的权柄交给下一任继承人。 羴然人没有输,草原上的勇士永远不会失败。 只是明野是真的不能留了,该怎么才能杀了他。即使在逃命的路上,科徵阐也没有停止思考。 直到他看到不远处的追兵。 明野骑在马上,几乎就要追赶上来。他们从未离得这般近,近在咫尺之间。 科徵阐甚至能感觉到飞扬的尘土涌入自己的鼻腔,令他窒息。 明野手中拎着一个头颅,朝急速奔驰的轻骑中扔去。科徵阐没来得及细看,只辨认出那颗头的辫子上点缀的绿松石,是他的四儿子。 科徵阐没有时间悲伤。很快,那个头颅就被马蹄踏碎成了rou泥,再也寻不出踪迹了。 人与人之间,生前死后也并无什么不同,大胤人和羴然人都是由血rou构成的。 明野拔刀而起,那锋利的刃割下科徵阐的头颅。 自始至终,科徵阐从未想过自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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