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佬协议离婚后我失忆了_和大佬协议离婚后我失忆了 第6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和大佬协议离婚后我失忆了 第60节 (第1/2页)

    桑祁回国的前一年, 他因为拍戏与桑祁偶遇,两人顺势复合。

    “我不知道你们从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但我和他确实从大一下半学期开始谈的恋爱,大四毕业前夕分手, 一年前复合。”

    温稚将时间线捋清后, 也终于肯定自己和桑祁确实没有在一起过。

    不过, 按照桑祁渣男本性,那张嘴也可能两头行骗,脚踩两条船。

    温稚出于严谨,还是问道:“你和他交往的时候,有没有觉得他不太对劲?比如有一些暧昧对象,或者经常不接电话?”

    姜星南为难地摇头:“我没察觉到,毕竟我们长期分开,大二开始我在剧组里的工作也很忙,经常一个月见一次面。”

    温稚颓废片刻,把自己的这件事告诉姜星南:“我出了车祸,一些事情不记得了,但司司跟我说,桑祁曾经告诉他,我跟桑祁交往过。可是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这方面的痕迹也没有。因为这件事,我和司司之间的感情受到了波及,差点分开。”

    这些事,姜星南并不清楚。但他知道,桑祁非常恨司明沉,所以为了气司明沉而撒谎也符合桑祁极端的性格。

    他皱了皱眉:“你的生日是几号?”

    温稚:“11月28日。”

    姜星南好像想到了什么,翻开手机的日记本app,锁定他和桑祁大学四年,搜索关键时期。

    很快,结果显示有两年的11月28日,桑祁都在南方陪他拍戏,分别是大二和大四那年。

    宋承宇站在暗处,虽然看不清姜星南在查什么,但也能猜到这是类似于朋友圈的记录方式。

    他低头和经纪人交流着,已经派自己的公关团队将热搜撤下。

    “按照你的脾气,你的生日桑祁没有陪你,你会不会闹情绪或者生气?”

    姜星南知道温稚是豪门小少爷,男友两年生日不陪在身边,应该会非常不高兴。

    温稚托着腮,喃喃道:“如果是司司在我生日的时候不陪着我,我应该不会生气,因为他肯定有很重要的事情才不得不这样。”

    姜星南垂眸:“那就没办法了。不过我查了查,一些重要的节日他还是会过来找我,比如情人节或者七夕。这两个节日,他连续四年都陪着我。”

    温稚似乎找到了突破口:“那我肯定不能忍,一次两次行,情人节都不陪我过,算什么男朋友?还不如一条狗。”

    “谁是狗。”

    司明沉的声音忽然出现在一旁。

    温稚赶忙起身,朝着司明沉小跑过去:“那只狗不是你。对了司司,我发现了一个重大突破。”

    司明沉牵着他的手,低头:“跑出来也不告诉我一声。”

    温稚赶紧卖萌:“怕打扰你。”

    司明沉发现宋承宇也在,朝他点了下头当做打招呼,随后看向温稚:“什么事?”

    温稚:“星南和桑祁大学在一起四年,毕业后才分手。桑祁每个情人节七夕节都会飞去南艺陪他。”

    如果说第一句话还说服不了司明沉,那么后面的话让他立刻重视起来。桑祁和温稚求婚的朋友圈,就是在大三那年发的。

    司明沉脸色冷下来,低声问姜星南:“确定没记错吗?”

    姜星南摇头:“没。”

    司明沉眉眼愈发严肃,浑身上下透着明显的不快和怒气。

    他越来越觉得这其中的误会没有那么简单。看来桑祁编织的谎言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多。

    不过桑祁的动机,他始终不解。

    如果他真的爱姜星南,为什么还苦苦追着温稚不放,甚至在他们结婚后持续用谎言破坏他们的婚姻,故意刺激他。

    这种动机,只有一种可能。

    桑祁是冲着他来的。

    前段时间,他派人查过桑祁和温稚大学时的事。尽管委托的人能力已经很强,但提供给他的有效信息寥寥无几。甚至走访的几位温稚大学同班同学,也亲口表示一位姓桑的学长经常来接温稚下课,对温稚颇为照顾。

    司明沉在这件事上其实已经放弃调查,目前他只想珍惜当下,和温稚好好恋爱。

    但今天这件事,彻底燃起了他要查到底的决心,同时也让他产生警惕。

    桑祁这条疯狗再不控制,说不定哪天会伤害到他和温稚。

    时间已经不早,司明沉说:“我们先走吧,明天还要录制。”

    温稚和姜星南还有宋承宇拜拜:“明天见,你们早点休息。”

    宋承宇态度和煦:“晚安。”

    两人走后,宋承宇默默看着精神颓丧,眼神无力姜星南,走到他身边。

    “别怕,热搜已经不见了。”

    姜星南鼻子很红,立刻起身看他:“我知道你很好,也谢谢你帮我,公关费我回头转给你。”

    宋承宇温和地看着他:“不是我,应该是你的公司撤的热搜。”

    “他们哪里有那么大的本事。”姜星南深深呼了一口气,垂着苍白的脸颊:“你的钱我会尽快转给你,谢谢你帮我想办法,早点休息。”

    宋承宇:“星南。”

    姜星南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