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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蜂鸟(出书版) 第29节 (第1/4页)
一名群众迟疑地举起了手臂,指了指远处,说:“那边,邮局的后面有个小院,就是他家的。” “谢谢啦!”冯凯蹦跳着回到车上,一脚油门就开到了镇邮局的后街小巷。 目标院落静悄悄的,可是大门却是虚掩着的。顾红星推开院门,向里面看去。院子里是三间小房子,除了中央的卧室以外,左右两侧是厨房和茅厕。院子不大,一眼就能尽收眼底,肯定是没人。院子里堆放着不少玻璃酒瓶,有啤酒和白酒的,看来郭金刚还真是个酒虫子。 顾红星戴上手套,迈进了院子里。冯凯下意识地想拦住他,在现代,没有搜查证就随便进入别人家里可不行,就算搜到了东西,也不能当证据用。可是他转念一想,在这个时候,可没那么多规矩,要是也像现代一样要开车回去办证再回来,就得天黑了。 郭金刚的家里陈设很简单,墙上贴着一张毛主席画像的日历,破桌子、破床,除了卧室的电灯以外,就找不到其他家用电器了。家里的桌上有一层浮灰,看来主人是有好几天没有回家了。家里的角落里都散落着酒瓶,显得很凌乱,而大衣柜里的换洗衣服却折叠得很整齐,说明家里是有女人张罗的。 老马还在卧室中徘徊着,良久,他在五斗橱上找到了一个小相框,里面是一张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和二十来岁的女子的半身合照。冯凯知道,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结婚照了。那时候的结婚照都只是拍个半身合影,然后放大到六七寸,还是黑白的,不像现在的结婚照那么麻烦。他想起自己和顾雯雯拍结婚照的时候,用了照相馆三套衣服加上他们俩自己的警服,拍摄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半,给他累得够呛。不过现在想起来,真是幸福而甜蜜。 “嗯,死者就是郭金刚。”老马摸着自己的下巴,说道。 “这都看得出来?”顾红星走过来看了看,说,“有点玄乎了吧?” “你懂啥?”老马慢吞吞地说,“这就是法医的慧眼。” “人死了,就不好认了,这是你之前说过的话。” “普通人是不好认,但法医还是能认出来的。”老马说,“从五官的位置,还有颅骨的形状就能认出来,不过这需要几十年的经验积累。” 顾红星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在地面和桌椅上寻找着什么,每次看到鞋子,还要拿起来看看鞋底花纹。 冯凯知道顾红星不信老马,但是他是信的。再过二十年,颅相重合技术就要问世了,说白了也就是用计算机来比对颅骨和照片,看五官位置和颅骨形状吻合不吻合。老法医的经验有的时候并不比计算机差。 冯凯和老马搜了一圈,除了那张结婚照之外,就没有再找到什么其他的东西值得带走了。而顾红星则是收获不小,他从现场的酒瓶、茶杯、碗碟上黏附了不少指纹。冯凯这才从自己的固定思维里跳了出来:在二十一世纪,只需要一个dna就能明确死者的身份,而在现在的年代,指纹确定身份的作用是唯一性的。 “哎,你看这床腿上,是不是有几滴红色的东西?”老马戴着老花镜,指着床腿说道。 冯凯也凑前看了看,床腿上有几滴尾端带有毛刺的红色印记,很像是血迹。可是现场的茶几金属件都是红色的油漆,也不能排除那是油漆。冯凯说道:“你有没有那种一滴试剂就能判断是不是人血的东西?” 老马看了看冯凯,说:“你小子懂得还挺多啊。联苯胺是吧?这个我还真没有。” “那怎么办?用棉签蹭一下,看能不能蹭下来?” 老马点了点头,从勘查包里掏出一包棉签,拿出一根用水浸湿,然后擦蹭了几下。床腿上红色的印记果真被蹭到了棉签上。 “看来是血迹,回去我看看血型,和死者的能不能对得上。”老马说。 “应该能。”顾红星说,“现场的这个水泥地面,有明显的被打扫的痕迹。犯罪分子杀完人之后,打扫了现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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