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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 (第2/2页)
,而是想要挤走宋宛宛的魂魄,取而代之,占有他的躯壳。 他早就成功了。在一年之前,在遇见苏匀之前就成功了。 换言之,苏匀见到的宋宛宛其实是那个男鬼,而他总是看见的在外面站着的人,才是四处游荡,不愿离开的真正的宋宛宛。 当苏匀注意到外面的人,“宛宛”就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讲给了他,是事实,但却是隐瞒了一部分的事实。 宋宛宛魂魄那么虚弱,苏匀问来问去也问不出什么。而宋宛宛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太久了,很快就引起了胡先生那样的人的注意。因此,那个男鬼必须辞职离开。 小说里,胡先生就是因为宋宛宛才到了这家超市,然后遇到了那天他在公交车上碰见的能见鬼的年轻人。 只可惜这个男鬼太贪心了,他馋宋宛宛的身子,经过这一年的相处后,又馋苏匀的身子。 比如说这块儿古玉,靠着它,可以惑乱苏匀的心神,就像他当初对宋宛宛做的那样。他甚至还想再和苏匀谈一次恋爱。 “你要拿回去吗?这块儿玉。”陆明冉低着头,轻声和面前的宛宛说话。 “我……” 宛宛的脸色变得可怕起来,而还没等她的脸变成恐怖片级别时,陆明冉叫了一声: “胡先生!” ———————————————————————— 事情处理得比陆明冉想象得要简单,就是胡先生做事的时候,他总觉得胡先生身边好像还有一个人,在看着他。 他问胡先生,胡先生就说那个女孩子背着书包,还有,你和苏匀都见过她。 “在哪里见过?” “公交车上。” 几年前这个小姑娘误上了这辆灵车,死在了上面,家属求人求到了他这里,他就大半夜地设法找到这辆车,要把小姑娘的魂给带回去。 那个姑娘,一直一直地重复着上车,然后死亡的过程。胡先生为了救她,就跟着上了车。 “不过我没想到,居然还能碰上你们两个活人。”胡先生叹了口气。 陆明冉一直往后缩,问他:“那你怎么不赶紧把姑娘带回去给她家人啊?” “给家人干什么,她现在得跟着我养一养,好投胎。” “那个宋宛宛,我倒是得带回去。” 胡先生讲够了,就露出一点担忧的神色: “你那个朋友苏匀,说到底还是太弱。他能看见鬼,但像这个小姑娘,他有时就会认不出其实这也是一个鬼。” 也就是说,按照原小说情节发展的话,苏匀好心拉下去的也是鬼。 陆明冉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你想收他做徒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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