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豆的我搞极限运动爆红了_第11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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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揖算问好。

    这一段是昆曲《玉簪记》的千古名段,沈梧云听到熟悉的音调,脑海中自动涌出出处。

    沈梧云本以为原主只是在流行歌曲的技巧上下了很大功夫,但现在看戏曲他也能略知一二。

    在有了疑问的种子后,这颗种子不知什么时候就开始悄悄萌发。

    沈梧云翻了原主的所有歌单,原主涉猎广泛,戏曲、美声、古典样样都有,就凭原主对戏曲的了解,他会美声与古典的可能大大增加。

    沈梧云以前对流行歌曲更感兴趣,原主也不像是那种只喜好阳春白雪的人,他专门做了分类,在标注流行的歌单里,与沈梧云的喜好完全一致。

    这样一个人,却在唱歌方面表现平平,一定是有什么原因。

    沈梧云思索着,挂在白壁上的钟表时针指向八点。

    九点就要练歌,按照公司的尿性,起码要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录音棚。

    由于之前没戴口罩被路人抓拍这事上了热搜,沈玉就明令沈梧云出门必须戴口罩。

    沈梧云戴上口罩,遮住自己线条完美的下半张脸,只余一双弧度上翘、眼神透亮的眼睛。

    他跑下楼,这幢小区环境清幽,价格比起其他路段的房价就要便宜许多,小区里老年人偏多,是著名的养老小区。

    唯一的咋呼声来自由着老人代养的小孩以及每到七点必响的广场舞的歌声。

    好在小区旁有空去的废弃广场,老人们在广场上舞动,倒没有制造出很大的动静。

    哦对,隔壁温婉的老人非常厌恶广场舞,至于原因,沈梧云猜测是广场舞的音乐声打扰了她听戏,毕竟晚上七点也是老人听戏的时间。

    这个时间段,上班潮还没有退却,车辆来来往往不断绝。

    乘车去公司要上立交桥,沈梧云打开导航,看到立交桥上已堵了有一阵子了,从住处到公司也就三公里的路程,倒不算远。

    普通人要走二三十分钟的路程,跑酷十分钟就够了。

    沈梧云没花多少时间就想清楚,走了这么好几天,他已经记住这条路周围的建筑,默默在心里规划完线路。

    现在已经八点十五,时间刚刚好。

    在店铺与店铺之间,右边有一条小巷子,这条小巷子直通一户人家的自建小屋,小屋旁紧挨着就是一幢幢房屋,这一条房屋下的路便是下了立交桥后的那条大路。

    公司在这大路左前方,但地理位置尴尬,通向公司的那条直路是单行道,不能调弯,想要坐车到公司大门,就要绕一圈。

    但走路就没这烦恼,只需要走另一边的人行道穿过马路就行了,不过比起跑酷还是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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