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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第3/3页)
从楼上下来,进了厨房。 “阿强,我与你手机调换了。” “是吗?”徐智强惊讶,“真是不好意思,我还没开机,不知道这台是你的。” 二人又把手机交换回来。 迈出厨房,屠振邦抬眼,没好气地说一句,“吃个饭也不安心,起起落落搞什么?” 徐智强不敢说话。刘锦荣自觉解释,“手机没电了,上楼换个电池。” 屠振邦没有看向刘锦荣,反而与自己对座的陈姐相视。陈姐意会,立即放下筷子,对叶世文说,“文哥仔,你四姐没来,托你姐夫带了些顶级鹅肝到港。屠爷特意交代我留到今日,我拿来给你尝尝。” 叶世文点头,又转过脸去笑话屠振邦,“契爷,没想到你一把年纪还口硬心软,明明最惦记我。” 屠振邦也笑,“内脏胆固醇最高,我是想毒害你。” 陈姐跟了屠振邦二十多年,厨艺精湛。红港富贵家庭如云,雇主却有不成文的共性:佣人不得同桌吃饭。陈姐是例外,不是亲眷胜似亲眷,叶世文从来不敢得罪她。 初到屠家,只有陈姐半夜为饥肠辘辘的他煮一碗斋竹升面。 不放葱,放韭黄,深夜的薄薄呛香,叶世文饮尽澄澈汤底,咽下筋道面条。她说,文哥仔,吃多点吧,你太瘦了,这样打架只有挨打的份。 他明知陈姐是屠振邦遣来的,却始终感激这一碗面。 屠振邦太厉害。 收买人心,没人及他。 “文哥仔,屠爷爱吃卤水,你偏不爱。所以我还做了一味红酒烩鹅肝,你试试。” 陈姐把装在精致碟面的鹅肝端出。 叶世文夹起一块软糯鹅肝。 经酒烩,泛糜烂色泽。入口即溶,细腻得尝不出任何粉末,咀嚼吞咽,只存齿夹酒香,肝香,迭荡的荤气十分醉舌。 佳肴不过如此。 “这么大一块肝,鹅身应该不小。”刘锦荣也尝了一块,“我记得阿爸也爱吃卤鹅,下次让娉婷那个在潮州妇女会的同学带些来。” 屠振邦没动筷,从口袋掏了一包中南海出来。 刘锦荣想帮他点火,却被屠振邦抬手挡住。他要自己点,深深吸了一口,星火红透,再吐了一口,呼出烟雾以外的所有气息。 “一只鹅,只有一百日命。养得鹅毛丰绒,鹅冠厚实,就可以割颈放血。趁尸首未凉,先别拔毛,起刀劏肚。从胸口一刀过,挖出来的鹅肝还是热的,带血,才算新鲜。” “酒烩烟熏这种鬼佬玩意简直糟蹋,一定要卤水,要白斩。一个够香,一个够腥。中国人才是真正的美食家,好东西落到外姓人手上,烹不出滋味,只会浪费。” “世文,你说是不是?” 叶世文笑了。 借病不来的屠娉婷,远在他乡的杜师爷。屠振邦把这一屋五人凑齐,讲似是而非的话,演给叶世文看。 他老了,不玩杀人,玩诛心。 在叶世文即将得势的当口,试探再叁。到底姓冯,还是姓屠,到底酒烩,还是卤水,他不管,他只要叶世文表态。 给他一如既往的忠诚。 rou体衰驰,容颜脱水,屠振邦心性依然高昂,踮着脚在期盼赌赢每一次利益博弈。这哪是品鹅肝,这可是鸿门宴。 看来今日是最后一次在屠家吃盆菜。 “我觉得是不是不重要,重要的是契爷吃得开心。” 叶世文放下筷子,伸手从屠振邦的烟盒里晃出一支烟。衔在唇边,自己点火。吞云吐雾间,两父子身旁贴座,心如隔河。 到底不是一家人。 屠振邦眼色滤了道烟气,反而不显老态,熠熠似夜火,抖擞得很。他有些不敢妄断,话在唇边兜转一圈,又轻声地问。 “那日的残局,我还留着,饭后跟我走完它?” 叶世文没有犹豫,“不了,我还要去港岛。” “你爸叫你回去?” “嗯。” “打算什么时候改姓冯?” “不改了,不姓冯也是他儿子,这是事实。” 屠振邦夹烟的手一滞,停了几秒。然后又抬起,把烟叼在嘴角,粗粝掌心在叶世文肩头拍了两下,二人再也无话。 不说了,便是缘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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