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太放肆_第10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0页 (第1/1页)

    那个白衣男子看起来就一身气派,想必身后的老板也绝对不是简单人,阿彻和这种人有来往,并且涉及到的李家的家业。我是李家的大夫人,阿彻又是掌管着我全部财产和业务打理的保镖,而他在那之后他又好些日子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

    当然,也有可能是那天那一巴掌,让他彻底清醒了吧!

    我坐在会议桌最前方,身为李业的遗孀,听着面前李家的长辈们对我一致的攻击。

    逼迫我放弃那百分之三十股份的所有权。

    我全程听他们在激昂列数着我的种种不适,没有任何的商业能力,家族败落,还有个发了精神病症的母亲要是李氏集团的大权交到一个可能有精神病遗传的女子手上,怕不是要乱了套!

    最重要的一点,他们都编排出了李业其实根本不爱我!

    当年李业娶我的内幕,被李业想方设法压了下来。

    没想到,这些长辈们为了让我妥协,居然还把当年已经拿了一大笔封口费的林家亲戚们给找了过来,当堂对质我根本就不是堂堂正正嫁给李业的。

    而是被卖给李业,李业之所以能够接受我,只是因为我长得像他的白月光。

    他们就差拿出来什么监控记录,来证实我和李业根本就是一堆貌合神离的假夫妻。

    我被他们逼得毫无退路,但我却不能够退缩!我咬紧牙关,见正对面那个空出来给李业传闻中那个私生子留的位置上还未坐上人,这已经是我最后一道防线了。

    只要这个私生子不出现,时间一到,律师判定私生子放弃那百分之三十的遗产的争夺,那么这场无形的战争,我就拥有了一笔最后翻牌的筹码!

    我必须保住着份遗产,不是因为我是李业的遗孀,我多么贪恋李氏家主未亡人的这个身份,

    而是

    李业手中的产业里,有我父亲当年遗留下来,唯一留给我的一个资助贫困儿童的基金会!

    这个基金会是我父亲一手创立的,作为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送给我,也是我曾经唯一染指过的商业。我不懂商业上的事情,但是我知道资助困难孩子上学,是一个很温暖人心的项目。

    如果我不再在李家拥有说话权力,那么这个基金会一定会被卖掉,早些年李家的其他支就劝过李业将基金会拍卖个好价钱,李家本来就很有名,并不需要这种基金会来维持他们善意的面罩,相对于善人的标签,他们更希望这个转换成一笔诱人的金钱。

    但我曾经恳求过李业不要把基金会拱手相让,李业待我不薄,就算不爱我也会尊重我。

    所以这个基金会能继续留下来五年,并且大权一直在我手中。

    可是现在李业死了。

    人走茶凉。

    逼我放弃遗产的协议书就摊在我的面前,身后并列着两名李氏的保镖,人高马大,狰狞的双眼压迫着我。

    我敢肯定,要是今天我不签字,他们恐怕是不会让我有正常思维从这里出去的。

    大夫人,李策代表了家族所有长辈,站在我的左手边,胳膊撑在桌面,侧头凝视我,

    请吧,没必要再做所谓的挣扎了。

    我没有动,抬手指了指对面空出来的坐席,硬邦邦地说道,

    他还没有来。

    大夫人是把最后的希望寄托于少爷放弃继承权么?李策高深莫测地看着我,突然笑的有些惋惜,

    还是不要抱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吧,少爷早在五天前就回国。他今天,必定会出席!

    我放在桌板下面的手,攥紧漆黑的裙子。

    就算李业那个私生子不来,长桌另一端坐在距离空出位置十分近的一个长辈,抬眼注视着我,低沉而又死板地说道,

    今天你这个外姓寡妇,也不要奢望从我们李家手里拿走一分股份!

    我的眸子一锋利,将面前的协议书往前一推,从椅子上站起来,当着整个祠堂的李氏全部长辈和子孙,淡淡开口,

    只可惜只要今天我不签字,这份遗产就还是属于我林芝微的。怎么,在座的各位叔伯们,如果我不签字,难不成你们还想在这儿把我给弄死?!

    芝微!李策呵斥我,别胡说八道,我们都是为了李家好!也是为你着想!

    为我着想?我冷笑,昂起下巴与他正面刚,

    我看你们是为了瓜分李业的遗产而努力吧!

    我伸出手指着私生子的空位,对着他们一字一句道,

    这个少爷为什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别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就什么都不知道!其实你们根本就没打算帮助李业的私生子上位,你们只不过是把他当成了傀儡,用于从我手中彻底夺走股份的一个木偶!拖延他来的时间,不断催眠我他会来,来了后会对我出手,借此谎言逼迫我签上字。一旦我签了字,他又没来,你们再表面上告诉我会替我把股份转交给私生子,实则私下里扣押下这笔股权,重新进行瓜分,彻底架空了李氏李业这一支的所有财权!

    被我说中,那位长辈的脸色唰地下子变得铁青。

    顿时羞恼成怒,拍着桌子起身,冲李策大喊,

    阿策!不要再跟这个贱女子说好话了!直接动手让她签字!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