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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手。 憋死我了。 若华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真的是,每次遇见他,不是要被掐死就是要被憋死。明珠惊魂未定: 我不是怕你出声音嘛! 两人都看了不该看的,听了不该听的,再不走留在那里等着皇上给他俩讲和董鄂氏的故事?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行礼,遂作揖道: 见过五格格。 白天的时候他是真的不知道是她啊,如果他知道的话一定连问都不问就放她走了,更加不会作出那等轻浮之举。 刚才明珠靠近若华的时候,她闻到了明珠身上的酒味,料想他是喝多了出来散酒气,不小心就看到了那要人命的一幕。 当班的时候喝酒,出乱子了吧,看了不该看的。 他识破了自己的身份,若华感到有点欣慰,总算是聪明点了。 明珠十分坦诚,也不辩解自己上班摸鱼的事。抬起头来,用八卦的语气道: 这事但凡长个眼睛,都能猜出来了。 皇上才十四岁,虽说是少年老成,可是这男女之情,总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还以为自己藏得多好呢,其实这事太后知道,敬太妃也知道,而明珠作为好兄弟,不用他说,他也能猜个十之八九了,连索额图都瞧出了端倪,这事压根一开始就没兜住。 随即话锋一转,又道: 不过知道是一回事,看见又是一回事。 皇上和董鄂氏有情是不假,可是董鄂氏现在是他的弟媳。因这层关系,两人就应该注意身份。皇上身为人君,要是被别人看见他跟弟媳不清不楚的,这是将皇上的颜面置于何地,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装作不知道,没看见。 若华知道自己的身份,虽然也姓爱新觉罗,但说到底不是嫡系,不想对这事发表过多看法,生怕祸从口出: 唉,快别说了。 若华其实对这种行为十分不齿,甚至厌恶,但是说到底,她来到这里就是一个意外,她只是历史的看客,不可能因为看不惯便从中横加阻拦。而且顺治还是她堂弟,往自私方面说,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她也要站在顺治这边。 明珠听了,便不说了,他就是一个侍卫,主子做什么还轮不到他来说三道四。两人都默默地不说话,因为今天的误会,弄得两人挺尴尬的。可是两人又不敢走远,生怕再来个人,看见了顺治的事就不好了。于是他们就变成了把风二人组。 今日是我有眼无珠,还请格格包涵。 明珠从来没见过她,只听人说过她不好惹,今天他又那么粗鲁,不会惹毛了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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