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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咬牙,神色一冷再冷,腾地从座位上站起,“哈利在我那儿住几天。你给我一个人好好反省反省!别给我打电话,打了我也不会接!我看你没了我能活几天!” 佩妮看他气的直哆嗦,还不忘记扭胯的背影,露出无奈的神色。事实说出来比小说更荒诞。 仅靠她自己还拿不出可信的证据。男巫先生应该也不会屈尊降贵就为了解开她和编辑之间的小误会。 门被拍上,佩妮转过身,唉了一声。 门又打开了。 “配眼镜的钱!” 佩妮嘶了一声,从脸上拨拉下钱包,揉揉被砸痛的鼻子,看着再次扬长而去的鲍勃,笑了两声。 当时的她是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揣着新眼镜儿,佩妮站在市区中心街口,扒拉一下鲍勃扔给自己的钱包,捂着自己从醒过来就隐隐有起义架势的胃,往最近的面包房走去。 几个甜面包圈下肚,她的胃才不再抗议佩妮对它的折磨。 布兰确定今天是自己的幸运日。 他提着外带的纸袋子,大步走向坐在店里小圆桌边佩妮:“嘿。” 发呆的佩妮被惊动了:“嗨?” “忘了吗?”布兰笑了笑,“是我,收银员。”他比了个扫条码的动作。 佩妮点点头,露出个笑容:“我记得你,粉色便签?”她捏住自己玉米甜饮的杯把,转了转。 布兰撇下嘴:“也许那是个错误的决定。介于你并没有联系我。”他熟稔的用湛蓝的晶状体透过浓密的睫毛看着她,大型犬一样委屈的神色。 佩妮被他的举动逗笑了:“抱歉。我年纪大了,对粉色不太敏感。” 她手指在杯壁上滑动了一下,不打算再继续话题。但显然,对面的男人并不打算放弃。 他看着佩妮,似乎在研究要如何突破她的防线。佩妮饶有趣味地回视。 他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支钢笔,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出一张餐巾纸,龙飞凤舞地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然后在上面画了一个简单的猫咪图案。 佩妮挑了下眉毛。 布兰收起钢笔,将餐巾纸推过去,“我相信,女人不管哪个年纪,都对粉色和猫咪有独特的情怀。” 佩妮失笑,“这是非常危险的刻板印象。万一我喜欢狗呢?” “那就……”他拿回纸巾,又画了只狗。比猫丑多了。 佩妮忍不住笑,“OK,我直觉,我今天不收下,可能走不出这间店。” “我的荣幸。”布兰坐在椅子上,无实物做了个脱帽致敬的动作。 “佩妮·伊万斯。”佩妮手指按在洁白的餐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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