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蛮荒都眼馋我会种田_第35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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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页 (第2/2页)

    它闻到了火堆的气息,同样也闻到了部落里有食物的味道,蛮荒部落的人都知道,荒猪是杂食动物,饿极了也是食人的。

    荒猪的首领极为聪明,它选择了在晚上动手,所以带着部下潜伏在山脚处的密林里。如果今天是其他几个人来巡守,肯定发现不了荒猪群,可偏偏今天来的是钟离。

    他目光刚一扫过远处的密林就察觉到不对的地方,密林里的植物似乎倒塌了很多,就像被大型野兽踩踏过。

    钟离屏住呼吸往前走了几步,被什么东西注视着的感觉撩动着他的神经,钟离从小生活的环境让他对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分外明显,他立刻就反应过来林子里有东西。

    不是狼群,钟离知道,大荒山脉的狼群十分聪明,在不到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它们是不会主动和人族起冲突的,毕竟蠢笨的荒兔和蛮横的荒猪都比拿着长矛木箭的人族要好捕猎的多。

    钟离轻轻后退几步,背在身后的右手迅速打出几个手势,其他几个人马上反应过来假装不经意的后退到石塔的地方,重新点燃了火焰。

    加了彩果的烟雾带上鲜红的颜色,阿克、楚山等人在部落看到后立刻拿起长矛木箭吹响了集合的口哨,不一会儿三十多个勇士就穿戴好装备被楚山和石头带着出了部落。

    彩果是祭司用秘法制出来专门传递消息的圆球,不同颜色的彩果按照情况的轻重缓急分为红、蓝和浓黑,按照红色烟雾传来的情况,去三十个人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山洞里的苏曜见楚山他们的反应也算满意,荒坪部落的勇士自有他过人之处。

    苏亚、石头和楚树三个人认认真真听苏曜讲课,他们作为苏曜选出来的第一批学生,以后要在需要的时候担任老师的角色。

    “今天的十个字你们都记住了吗?”苏曜指着白板上的文字问下面的三个学生。

    用白泥抹成的白板灰扑扑的,不过黑色墨汁写的字迹看起来很清晰,缺点就是太费泥。

    三人整齐的点头:“记住了,神使大人。”

    他们面前摆着竹简和一碗水,墨做起来不容易,用来练字很浪费,平时他们都用毛笔蘸着清水在竹简上写写画画,方便擦拭改正。

    苏曜仔细检查过他们的书写,又提问了和时间季节相关的知识后便让三人带着今天的作业回家练习去。

    等他们走了以后苏曜轻挥衣袖白板就变得干干净净,他把明天讲解的字词也标注在黑板上,心里则盘算着更进一步的计划。

    苏亚机敏细心,制药和简单的医学常识可以先培养起来;楚树正直沉稳,可以往律法方面培养;石头性格果断,有很好的服从性又不失主见,培养起来给钟离当副手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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