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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叫我爸爸[快穿] 第21节 (第3/3页)
柱的鲜甜,这两种山鲜和海鲜的不同滋味,在唇齿间爆发了一场山海之间的对战,再加上红椒丝微微的辣,将鲜味提升到了极致。 苗银花将这道菜端出去的时候还冒着热气呢,几座坐着堂食的顾客闻到香味,还想再加这道菜,可惜了,野生的菌子太难得,这点也就够自家人吃。 宿全根又炒了盘青菜,糖醋小排也没忘,再加上砂锅里剩下的黄豆猪脚汤,今天的午餐也算丰盛了。 宿全根做的糖醋排骨完全是家里曾经在国营饭店当大厨的老爷子的秘方,老式古法糖醋排骨,不裹淀粉,不用番茄酱等新式调料,只是排骨过一遍油后再用酱油和糖、醋调整口味。 排骨表面煎的有些焦,第一口咬下去,会觉得有些硬,实际干香,越嚼越有滋味,中间翻炒的时候加第一遍醋,等快要出锅的时候,再加第二遍醋,因此酸楚的滋味并不会在大火翻炒时被蒸发光,再加上冰糖炒化后增加的汤汁粘稠度,酸甜酱香的汁水充分包裹住每一块排骨,滋味无穷。 一家三口坐下正要吃饭的时候,宿天远回来了。 原身的长相随苗银花,白白净净,十分清秀,四十多岁的人了,因为常年宅家不出门的缘故,皮肤基本没被紫外线摧残过,因此比大多数同龄人都老得慢,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 宿天远又中和了原身和生母样貌上的优点,二十出头的少年青春正好,加上从小不缺营养,板条也正,看上去就是一个瘦瘦高高的帅气小伙儿。 可惜了,小伙儿头上顶着一片白毛,跟白头翁似的。 苗银花拍了拍脑袋,她说自己怎么总觉得忘了件事呢,原来是忘了再给孙子打个电话,问他中午回不回来吃饭。 不过今天的菜色挺丰富的,倒也不用再添一两个菜,只要多备一幅碗筷就好了。 “奶,给我盛碗饭,我快饿死了。” 高高瘦瘦的少年一进来就嚷着饿,他十分自然地坐到宿傲白身边的空位上,也没拿筷子,直接上手想抓快排骨吃。 宿傲白拿起筷子直接打在了他的手背上。 “爸,你干嘛打我!” 宿天远气愤地嚷嚷道,他爸这下可没有手下留情,竹筷直接敲打在了他凸起的指节上,都给打红了。 “自己没手吗?妈,你坐下,别管他,这小赤佬再不管管要上天了。” 宿傲白叫住正准备给孙子去盛饭吃的苗母,然后黑着脸,对着身边的儿子喝斥了一句。 “你以为你染了白头发你就是老人啦,也不看看你爷奶多大年纪了,让他们给你盛饭,你好意思?” 苗银花很想说不就是给盛碗饭吗,这又没什么,可转念一想,儿子这也是孝顺他们俩老人啊,莫名有一种四十多岁的好大儿终于长大了的感动。 “我这头发是银色的,自己拿就自己拿。” 宿天远嘟囔了一句,然后起身去后厨盛饭,顺便又从冰柜里给自己拿了瓶冰镇可乐。 一家四口,三菜一汤,宿全根和老伴看着坐在同一张餐桌上的儿子和孙子,脸上的笑意怎么都止不住 。 自从孙子大了以后,鲜少能像现在这样坐在一块吃饭了。 “天远啊,以后你常回家吃饭,外面的饭菜哪有自家做的干净。” 老太太给孙子夹了几块他最爱吃的排骨,一脸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大孙子。 和当年养儿子时一样,老太太总觉得孙子也还是个孩子,再大些就懂事了,等他毕业后,有了自己喜欢的姑娘,成家立业自然会有担当。 自个儿子可怜就可怜在结婚第二年就没了老婆,老太太总觉得要是儿媳妇还活着,儿子不会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 “嗯嗯。” 宿天远随意地应承了两下。 爷爷的厨艺确实不错,可是这些饭菜从小吃到大,早就吃腻了,现在的他更爱外面的各种快餐,再说了,他有钱,还能去更高档的餐厅吃饭。 “爷奶,这趟我回来,是想和你们商量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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