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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粉色的脚趾 (第1/2页)
等她们从展厅出来,急急忙忙去上班上课,林信书只觉得她有必要再来看看其他作品。杜千寻因为周末有事,没办法陪她,没关系,她跑过一趟,也认识路,可以自己来。 能多看几天是几天,反正怎么都是赚的。她真心实意觉得艺术展比迪士尼乐园好,当然不只是因为展览不花钱就能看,更因为玩乐的体验会很快过去,但是看到好的作品却会反复回味,念念不忘。 虽然大部分作品她完全看不懂,但也不影响她被震撼,继而生出一些她原本不会有的感慨。 要不是这几天过去之后,接下来她要给弟弟做饭,她可能会每天都来看,看到展会闭幕。 说句害羞的话,她简直为艺术的世界着迷,虽然她根本什么都不懂,这些东西也和她几乎不可能产生任何联系,但是,她喜欢又不犯法。 谁规定穷人就不能喜欢艺术?她又不是要从事相关工作,更没有在上面挥霍金钱,只是小小的喜欢,总是可以的。 只是这种感情,跟谁都说不出口。跟弟弟说?别闹了,他们之间感情没有深到能探讨文艺作品,她也怕弟弟嘲讽她。跟杜千寻说?杜千寻明显对这些不太感冒,她不能拿自己的偏好去打扰她。至于黄蔚然,距离她太遥远了,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还有两个客观原因,一是没有那么熟悉,二是在学艺术的人面前讨论艺术,夸夸其谈,她做不出那么班门弄斧的事。 她就自己偷偷喜欢就够了,能多看几次是几次。 甚至晚上到家,还不停想起来,神情恍惚。弟弟居然也是刚刚到家,快速洗澡,上床睡觉了。他好像很累,虽然不知道做了什么,但大概率是没好好吃饭。 好像没那么爱吃甜面包,明天早上给他做他爱吃的薄皮馅饼,多放点rou,再给他做一份胡辣汤,带牛rou丸的,最后再盯着他喝牛奶。中午和晚上是管不着了,顶多在微信里面问问他吃的什么。话说今天就忘了问,他也根本就没有跟她讲自己日常生活的习惯。 我今天不也没告诉他我和朋友去看展了吗,她暗自反问自己,哪怕两个人住在一起,也没必要把所有事都告诉对方。 上午走了很长时间的路,又经过叁个小时挤地铁的折磨,下午忙了八个小时,她也累了,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运动会定在下周六日举行,林含璋所在的学院提前一个星期训练选手,打算在赛场上一鸣惊人, 他本人是觉得纯属痴人说梦,就像他报的几个项目,助跑跳远,男子一千五百米,叁千米,还有标枪,哪有一个是一周就能练出成果的?还只能在中午和傍晚的休息时间练习,一天练习叁四个小时就想夺冠,想的真美。 反正被折腾的也不是学生会那群人。林含璋愿意参加练习只是想提前摸摸大家的实力,他对下学期免锻志在必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还没狂妄到一无所知不做任何训练就坚信自己能拿冠军。 那不是自信,那是自大。 更重要的是,比赛前一周,他完全禁欲。从周五开始,他就养精蓄锐全力备战,拿出他去年准备体测时的克制与谨慎。都上场了,如果还拿不到像样的成绩,也真对不起自己一番苦练。 虽然他每天抱着怀里的身体也心猿意马,很想亲两口再吃下去。 林信书也觉得他有点诡异,但是她最近也奇怪的忙碌,一问之下才知道她去看黄蔚然说过的大学生作品展了,已经连看叁天了,她觉得很值得去。 在他看来她就是又迷上了别的事,只不过他觉得大学生的作品没什么可看的。如果她喜欢展会,那上海各种各样高水平的艺术展从年头开到年尾,他能每天都带她去看。 可他更愿意在卧室里抱着她性交。性交比这些都令他快乐,压着她进入她实在美妙。 连续跳了五轮,他并没有觉得疲劳,只是沙坑里面的沙子进了鞋子,再助跑跳跃也没有意义,于是他走到供人休息的台阶上,坐下脱鞋倒沙子。 学生会长远远地看他停止训练,他在原地看了一会,还是很想和林含璋搭话。他快步走到林含璋所在的阶梯下方,就见到他将两只脚上的鞋袜都脱了下来,轻轻皱眉,带着无奈甩黑色的袜子,里面应该进了不少沙子。 曲线优美白皙通透的脚,瘦长瘦长的,和他的人一样。连同脚趾和后脚底都是淡淡的浅粉色,颜色如同春日里初放的桃花,哪怕在美人画和古典雕塑里都没见过那么美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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