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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不喜欢在下雨天外出,”颜鹤径避开路中间的水坑,有些气恼,“裤腿总会溅上泥浆,我一直觉得这很奇怪,明明我在正常走路。” 宗炀身子朝后仰了仰,看向颜鹤径的裤腿,点点头:“已经溅到了。” “已经习惯了。”颜鹤径说,“不过雨天在家中写作,灵感会很多,我写东西时不喜欢过于安静的环境。” “你们作家写东西都很快吗?” “我是不快的,有时一天待在电脑前可能只写出来几百字,有时甚至是0,因为写了几千字不满意后以后,就全部删掉了,我对文字有点过于苛刻吧,不算是好的习惯,会让自己很累。偶尔也用手写的方式写一些小的碎片灵感,会轻松很多。” 颜鹤径顿了顿,提议道:“写时间的碎片也不是作家的专利,你也可以试一试,或许连起来,就成了一部完整的作品。” 宗炀若有所思:“你看起来不像过于纠结细节的人,好像不生气,也不会真的有多么快乐。” 颜鹤径歪着头看宗炀,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挖苦似的说:“哦?你以为你看穿我了?” “看不穿你,”宗炀轻轻地笑,嘴唇弧度显示他的愉悦,“你这么神秘。” 颜鹤径停在街角,丧丧地呼出几口气,嗓音懒懒地感叹:“突然想喝一杯。” “现在吗?”宗炀问。 “陪我喝一杯吧,阿炀,你喝一点点草莓味的啤酒。”颜鹤径把胳膊撑在宗炀的肩膀上,像一颗气球,线系在了宗炀手上,就不会飘走。 “草莓味?好像是很幼稚的口味。” 颜鹤径的食指和大拇指靠拢,留出点空隙,向着宗炀比划:“就喝一点点!” 还没有喝酒,颜鹤径却像已经醉了,宗炀不住地想笑,抓着颜鹤径的胳膊,然后就没底线地同意了。 颜鹤径暗喜,想这次宗炀没有拒绝他。 他们去颜鹤径常去的那家小酒吧,人不多面积也小,音乐很好听,老板长得有点帅,不过喜欢女人。 颜鹤径真的给宗炀点了草莓味的啤酒,几乎全是浓甜的草莓味,宗炀没喝几口。 闲聊期间,颜鹤径问宗炀,怎样才能答应参演这出话剧。 宗炀靠近颜鹤径的耳朵,说出他的要求,颜鹤径耳朵变得跟草莓啤酒一样粉,似乎也散发出甜味。 宗炀有些奇怪地联想到,颜鹤径正是很像草莓味的啤酒,初进入口腔是草莓的甜,而后只剩了啤酒的苦。 “这个要求...对我来说有点羞耻啊。”颜鹤径少有地为难了。 宗炀无赖地说:“你的手指和我的手指有什么区别嘛。” 颜鹤径咬着牙根,觉得他要迷失在宗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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