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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觊觎,霸占 (第1/2页)
不能回蔡宅的日子里,云奴夜里就睡在曾经和张元之住过的破城隍庙,只为遮风避雨躲个野狗。 偶尔替人看相卜个卦,赚几个给赵粉买小糖人的钱。 好在这花妖不会去高档酒楼,只爱去茶馆点些便宜的茶点糕果,听人说书。 云奴就陪在她身边,听胡须都垂到胸前的老先生说书。 每次说书人把拍案木一落,说道:“……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听来意犹未尽的赵粉,脸上就会露出失望的表情:“听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没了,只好明日来了。” 说罢,起身就要回去,云奴跟在她身边,留住了她道:“小牡丹,你不要急着回去,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这蜀州城大大小小的地方,赵粉都玩遍了,哪儿还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在哪里,你说与我听听,若是我去过了,玩腻了的地方,我便不再去了。” “我说不上来它具体在哪儿,你跟着我走就是了,那是我新发现的一条小河,看夕阳可美了。”云奴牵过赵粉的手,就要带她去那条小河边看日落。 赵粉跟随他的脚步,从繁华的闹市逐渐走到了人烟稀少的野外,越走越偏僻,不仅连人都看不见了,连天上的鸟都看不见了。 赵粉不想走了,停在原地:“我想回去了。” “怎么,怕了?”云奴指指赵粉,再指指自己,笑着说道,“你是妖,我是道士,我们在一起,就没有怕的。” “再走几步,就到了。”云奴哄着赵粉继续向前走。 到了后,赵粉发现这哪儿是一条河,这分明就是一条小溪,溪水尚浅,脚踩下去都遮不住脚背。 岸边全是硌脚的小石头,好不容易找到一处平坦柔软的沙地坐下,那蛋黄色落日转瞬就沉入了地下,只剩天空挂着的稀薄云彩。 纵然天色不佳,环境不佳,可云奴思索再叁,还是将手搭在了坐在身边的赵粉肩头上,欲有话要对她讲。 赵粉疑惑地看向他。 他这话,和没有凉透的汤一样烫嘴吗?这么难说出。 “我……” “……我喜欢你,小牡丹。” 喔—— 赵粉听后,没多大反应。 她从说书人讲的故事中知道,人们爱花、喜欢花是天性,今日爱这一朵花,明日爱一朵花,只要是花,只要长得漂亮,就会招人喜爱。 赵粉想,自己不过是云奴喜欢的其中一朵花。 明日他遇上了芍药,芙蓉,紫藤,也会对芍药,芙蓉,紫藤说喜欢。 这种喜欢太过平常了,赵粉压根不放在心上。 见赵粉没有反应,不惊讶不羞怯,连耳尖都不曾红一下,云奴又重复了一遍。 “小牡丹,我喜欢你。” 以防他说第叁遍,赵粉托手在腮边,盯着溪水说道:“听到了。” “那小牡丹,你喜欢我吗?”云奴的脸微烫发红,满眼期待地等待着赵粉的回答。 不喜欢。 就冲他不称呼自己的名字,而称呼小牡丹,赵粉就不喜欢他。 可想到他之前喂各种rou汤给自己喝,赵粉想着自己说不喜欢,岂不是太伤他的心了? 赵粉就含糊不清地嗯了声。 嗯就是意味着喜欢,云奴就把赵粉开心地抱进了怀里,说道:“小牡丹,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好不好?” 赵粉随口就答应了好。 他是人,自己是妖,他的一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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