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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显得潮湿抑郁。也正是那个钟点,Lyle打电话过来,打了招呼,聊了聊天气,又说了些关于Caresse的事情。我在他似乎要切入正题之前打断他,虽然我也不能确定,究竟有没有“正题”,又或者是什么样的“正题”。 Whatever,我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今晚你不要来了。”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有点多余的解释:“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晚上我还要写点东西。还有我们两个作息习惯不一样,我十一点钟要睡觉。”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一下,说他理解。 晚上回到家里,又是我一个人了。前一天推来转去的那个牛皮纸信封放在客厅茶几上,上面没有贴新的留言。在门口换鞋子的时候远远的看了一眼,碰都没碰一下。第二天早晨吃早饭的时候,站在厨房的案台那里又看到它,突然想“干脆签了算了”,找了一圈没找到笔,赶着出门,于是又算了。 在那之后,我们时不时地通一次电话,问一句“Caresse今天说什么了?”这是那段时间打电话必讲的话,就好像说“你好”一样。因为小孩子正在学说话,也因为我们都需要掩护吧。 圣诞节假期前的一个晚上,既不是节日也不是周末,下班之后,我跟一帮同事去吃泰国菜,散的很早,还不到九点钟。在节日气氛和难得的兴奋心情的驱使下,我站在2nd Avenue和东第六街的路口给他打了个电话。拨号码之前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打手机呢还是打家里的电话,最后还是打了座机。没什么原因,或者说原因很复杂,因为我明知道那个钟点,他很可能不在家的。但结果跟我明知道的不一样,就是他接的电话,听到我的声音,第一句话就说:“Caresse刚刚睡着了。” “我正好在附近,本来想过去看看她的。”我回答,其实一点都不近,而且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 还是老习惯,先来聊一下孩子。不过,跟老习惯不同的是,他告诉我他一会儿还要出门,问我:“一起喝点东西好不好?”我答应了。 于是没有来由的,我们又开始约会了。单纯的约会,就像刚刚认识的男女朋友一样。有的时候他来接我,有时我自己到约好的地方去。下午两点钟的咖啡,九点钟的晚餐,或者深夜的cocktail,然后他送我回家。牵手、亲吻,海阔天空的聊天。我们常常聊起Caresse,刚刚还在调情,下一秒钟就可能在说那个小丫头今天又干了什么淘气的事情。奇怪的是,一点都不扫兴,这样的对话似乎把普通的男女之事变成一些别的东西,即不是单纯的罗曼史,又不太家庭。似乎,世界如此之大,几十亿男男女女,而我跟他,仅仅因为一个粉红脸蛋儿的小女孩儿,有了挥斩不断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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