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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手一次又一次的抚过他的脸颊,记得有人握着他的手,温热的泪滴落在他的手背上,记得ICU病房外面隐约传来争吵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隔着重重的水幕—— “我不要听百分比,他必须活下去,必须醒过来!” “我不相信什么意外!他们每一个人都要付出代价!” …… 三天之后,那一层层浸yin着他的漫漫无边的水终于退了,他在清晨醒来,发现真的有一个人坐在床边,握着他的手,那个人就是陆玺文。他从没见过她这样憔悴,身上搭着一条灰色开司米披肩,斜靠在折椅上,眼睛里布满血丝。 他慢慢转过头,对她说:“mama,我没事。” 他的确没事,到底是年轻,身体底子也好,只做了六个礼拜复健,就行动自如了。医生最担心的记忆损失也没出现,他什么都记得,唯有一件事例外,他不记得有多久没这样叫过她了,mama。 26 陆玺文人生的头十八年,跟那个年代出生的大多数人都差不多,住在逼仄的小房子里,有两个或以上的兄弟姐妹,从小到大都是放养的,想要什么都得靠自己去争,哪怕只是雨天的一把伞,或是饭桌上的一块rou。 就这样长到十八岁,陆玺文终于走出了与众不同的一小步,她考上一所名牌大学,继而又认识了一个条件很好的男朋友。 此男名叫程怀谷,其父在陆玺文念书的那间大学里教古代汉语,所以家就在校园旁边。他比陆玺文大两岁,高中毕业之后一直赋闲,既没工作,也没上学,只是在家补习英文,隔三差五的到大学里去玩玩,表面上看起来和其他学生无异。陆玺文在学校里交游甚广,两人见过几次,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至于是谁先看上谁,为什么看上的,因为年代久远,已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当年的陆玺文并不是那种通常意义上的美女,她排球打得很不错,身材比一般女孩子高大,五官娇好,但眉目间带着英气。相比之下,程怀谷倒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跳舞唱歌他是会的,打球从来就不去。之所以说他条件很好,只是因为程家是正宗的书香门第,而且有颇为深厚的海外关系,程怀谷的曾祖父以及所有远堂亲戚都在美国,他自己迟早也是要出国的。 所以,在那个年代,谁都不会觉得这个无业青年配不上在名牌大学念书的女学生,反倒觉得陆玺文挺走运的,搭上了一条出国的捷径。 果然,她的宝押的没错,两人交往半年之后,程怀谷拿到了经济担保和俄亥俄州一间语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那一年,陆玺文二十,程怀谷二十二,刚好满法定结婚年龄。在程家人的默许,和陆家人的热烈拥簇之下,陆玺文退了学,赶在程怀谷签证办下来之前,和他领了结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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