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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世传奇。英雄美女,才子佳人,因地制宜,各得其所。 哟,还有胸肌呢。飘云用手指戳了戳,yingying的,像包了绒布的钢板,货真价实,真材实料,绝对不是豆腐渣工程。 飘云笑笑,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男人,如果自己是个正常的女人,即使不爱他,也会喜欢跟他zuoai吧。谁说女人不是情欲动物?张爱玲不是就在自己的小说里说过,通往男人的心要经过胃,通往女人的心要经过yindao。 食色,性也。大概指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从头到脚擦完后,飘云起来倒水。病的七荤八素的男人却一下身手矫健的抱住她的腰,嘴里梦呓般呢喃着:“不要走,不要走,求求你。” 飘云想,他真的是病糊涂了。若是平时,这样的话绝不会从他龙少嘴里说出来。他是什么样的人?习惯了君临天下发号施令的男人,万丈高楼平地起,每一句话都要像打桩似的地动山摇铿锵有力,哪能如此脆弱? 叹了口气,放下水盆,回头安慰病得有些智商退化的男人。 “我不走,不走。只是去给你拿药,乖一点,等我回来。”飘云揉揉男人的脖子,又用手指梳了梳他刺手的寸头,突然想起来,他不是虎头,不能同等待遇。于是亲亲他的额头,顺便测测体温,似乎没那么热了,估计再发发汗就好了。 龙天佑这才放手,听话的躺好。飘云拿来水杯,药片。扑热息痛,据说这药副作用大,但是拿来退烧最有效。 喂他吃完药,用最厚的被子把他裹得像个糯米粽子似的,只露出一张脸。飘云站起来,看了看,突然笑了,怎么把头东方雄狮弄得像只蚕宝宝? 原来再刚毅坚强的男人,生病的时候,也像孩子一样脆弱,是能激发女人母性爱的。 只是,床被他占了,自己要睡哪呢? 第三十二章 早晨的阳光斜斜的照进这方狭小的空间,龙天佑慢慢张开眼,望进满眼碎金子似的阳光。空气里到处都是黏稠甘甜的粥米香,身上的被子厚实温暖,面料柔软,有绒绒的毛球和旧棉花的味道,看得出是颇历时光的旧物,岁月的温情沉淀了无数。 他只觉得浑身骨骼酥软,人也有点恍惚,仿佛回到童年某个温煦的片段。一觉醒来,看到母亲忙碌的身影,飘香的皮蛋瘦rou粥,酥黄薄脆的油条,精致可口的八宝酱菜,金色的阳光照在乌漆油亮的紫檀桌上。而窗外是喧嚣的夏天,陌生的语言和一条永不停息的河流。 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切,被他深深掩埋在记忆的最深处。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单纯质朴,却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天气晴朗的早晨,被人在猝不及防之中唤醒。惊惶之间,只觉得手足无措,双眼刺痛,几乎招架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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