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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之复杂,不是一段代码一个程序能分析清楚的。虽然有测谎仪的存在,可测试结果并不能作为法庭证据,只能供审讯人员做判断。真正能拿到法庭上的,还得是嫌疑人一个字一个字如实招供的供词。 证词非常关键,有时一句话便能左右生死。他刚跟着老唐他们干刑侦那会,有个案子,农科所一研究员,因被同事在工作中下了绊子,上门讨要说法时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杀死了对方,证据确凿,死刑板上钉钉。审讯中唐奎根据客厅里遗留的血迹,问凶手杀完人去客厅里转悠了一圈是为什么。凶手说,他杀完人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弥天大罪,想打110自首来着,但是听到接警员的声音后突然勇气尽丧,又挂断了电话,仓皇逃离案发现场。 唐奎立刻让林冬调取了110接警中心的记录,证实凶手的手机号确实在案发后拨打过110。法官量刑时考虑被告有自首行为,一审判死缓,二审无期。现在那人还在监狱里服刑,传授种植技术帮扶了很多狱友,使得他们出狱之后能有一技之长避免再次踏上犯罪的道路,自己也因此立功而获得减刑。 按理说,杀人偿命是必须的。然而有的人实非天生的恶徒,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维护正义,公平公正的审判罪恶,而非剥夺纠错的机会。就说这个研究员,若非同事先做恶人逼得他走投无路,万不会犯下如此罪孽深重的过错。诚然,凡事都有正反两面,不是所有人杀人犯都值得网开一面,绝大多数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以命相抵。 问他们后悔么?后悔。怕么?怕。行刑前怕到软成一滩泥、嚎啕痛哭、胡言乱语甚至大小便失禁的比比皆是。那为什么当初要杀人呢?鬼迷心窍或者失控了。不,林冬根本不相信这样的说辞。这些人无一不抱着侥幸心理,有的被抓后还会问警察“你们怎么知道是我干的?”。 答案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思绪随着笔记走了大半,林冬的干眼症犯了。那场灾难带来的后遗症不光是难以挣脱的噩梦和一夜白头,还有在无人之处哭出血泪的眼疾。他放下笔记本拉开抽屉拿出眼药水,正要摘眼镜点,忽然注意到坐自己对面的唐喆学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笔记本,一副人在魂儿却飞走的模样。 ——对哦,这是他爸的笔记本。 默叹了口气,林冬扬手把眼药水扔给唐喆学,强行将对方自回忆中拉回现实:“帮个忙,点下眼药水。” 一听老大撒娇,周围“哗”的射过几道视线。林冬假装没看到,至少眼下这一刻,自己的脸皮没爱人的心情重要。 两口子,他不惯着,等谁惯啊? TBC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短我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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