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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起来吃饭了。” 他不敢再跟常湛斗嘴,一是说不过,二是以这人的自恋程度可能会当成打情骂俏,误会更深。 常湛昨晚洗过澡,瞥了眼扔在一边的衣服,为难地开口:“能不能再借件上衣?” 上次他来林书雁家里借走的运动裤还没还,倒不是忘了,而是故意不想还,还想睡觉多抱几次。不过后来林书雁也没提过这事,估计是忘了。 经他这么一提醒,林书雁算是想起来了,不过那条裤子太过休闲,他本来就不常穿,又没舍得扔才一直在衣柜落灰。 话说到这份上,常湛干脆厚脸皮地接着说:“可以的话内裤也……” 林书雁脸皮薄,实在听不下去,从衣柜里找出来条新的扔给他。 “谢了。”常湛接过,“改天一起还给林医生。” 林书雁说:“不用,我就当捐给贫困山区了。” 常湛抿着嘴笑。 等他穿好衣服刷牙洗脸一条龙出来,早饭也凉得差不多了。林书雁又放进微波炉热了遍,见常湛穿着他的衬衣,袖口叠了三叠挽至手肘处,眼巴巴靠在厨房门边等着。 上衣是常湛自己找的,不得不说他眼光尖锐,专挑自己衣柜里最贵的穿。这件丝质衬衣是林书雁研二为了参加某个国际会议买的,花了半个月工资。 常湛丝毫不觉他此刻的rou疼,啃着半块苹果道:“昨天睡得好吗?” “挺好。”自从跟他打了交道,林书雁已经练成了说谎不磕巴的本事,客气地回问,“你呢?” 常湛美滋滋的,看他表情就知道答案:“特别好,开始还有点睡不着,跟林医生说过晚安之后一觉到天亮。” 从来有人欢喜有人愁,常湛欢喜林书雁就愁,本来只是失眠半夜,因为那句晚安,他后半夜也没睡安稳。 吃过早餐,林书雁要去医院一趟,临出门叮嘱常湛走时记得把门关好。 常湛本想送他,可想起来自己的车还在酒吧门口扔着,便乖乖应下,问他多久回来。 不是多重要的事,林书雁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中午之前。” 临近中午他办完事回来,不知道常湛走没走,就在楼下打包了两份炒饭。上帝造物总是公平的,给了林书雁在手术台上过多的禀赋,理所当然剥夺了他下厨房的天分。 也怪他平时太忙,没有时间再琢磨吃的,好在除了早餐其他都能在单位解决,只要把周末应付过去就行。 提着两份午饭上楼,开门时林书雁有种不大好的预感,怎么屋里好像比他走之前还热闹? 带着疑惑开门,还没进屋他就愣住了。常湛没走就罢了,客厅里还多出来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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