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妖日常[聊斋+洪荒]_分卷(1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15) (第1/3页)

    老道士直接露出诧异的神情,开口问道你这些天遇到了什么?能把你造成这样?

    道长,我没有遭遇什么,这些银钱你拿着,就当我做好事了。

    你全身都妖气萦绕,还什么事没有?

    道长,你看我这些钱够了么?

    老道士。你都死都死到临头了!

    说罢老道士直接离开,他不救该死的鬼!

    王生对此也没当回事。

    他遇见的和尚道士,十七八个,每年至少遇见一个。

    从最开始的相信,到现在的不在乎,这种感觉实在不怎么好。

    王生骑着高头大马,身披红披风。

    神色很是平静。

    直接朝着集市那边打马而去。

    樊柒踏入大门,略过其他人,直接奔着那人所在而去。

    至于那位樊柒打算等把这个魂勾走了,再解决那个妖孽的问题。

    有道是,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樊柒算了算时间,大概还有一个时辰。

    老人家真咳嗽着,不过今天确实好了很多。

    他是王府的管家,这辈子也算是就在王府之中过了。

    也算得鞠躬尽瘁。

    王生和夫人对他也算是不错。

    这辈子也算是过的不错了。

    安度晚年总是算得上了。

    老管家cao劳一辈子,命中无亲缘,小主人便是他的亲缘了。

    也就是王生。

    现在的啥事没有,甚至精神都比以往好得多,也不过就是回光返照了。

    老管家自己内心也算是有数。

    自己的身体,自己能什么也不知道么?

    老管家也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他大概大限将至了。

    弄弄这边,弄弄那边,还写了一些书信,是叮嘱王生和王夫人的忠言。

    一天天一年年,时日近日。

    天上白云悠悠飘过,一只全身都是橘色的橘猫,很是优雅的一步一步的走来,前提是忽略掉那只橘猫厚重的身形。

    有道是十个橘猫九个胖还有一个压倒炕,大橘为重。

    古人诚不欺我也。

    橘猫慢慢悠悠的走到樊柒的脚底下,直接往地下一爬,四脚朝天,半眯着猫眼,舌头微微吐出来,舔了舔鼻尖。

    粉粉嫩嫩的,肚子下面的毛,并不是橘色,而是白色,毛茸茸的,煞是可爱。

    并不是所有猫都是精灵的,比如说眼前的这只橘猫。

    很明显,一点也不精灵!

    但是胖乎乎的仍旧很可爱,还带着几分蠢萌。

    樊柒不由得低下身子,化作实质,只不过仍旧是算得隐身的状态,樊柒伸手在猫肚子上轻轻的撸了两把。

    毛茸茸的小猫没有躲开,也没有反抗,竟是像是享受的仰了仰头。

    见此,樊柒舔了舔嘴唇。

    开始了吸猫。

    吸人家的猫。

    撸过就走还不用负责的猫。

    那双漂亮的眼睛仍旧晶莹剔透,两两对视,樊柒感觉那只猫已经看见他了,按照道理来说,他已经隐身了。

    猫也不可能感觉得到吧?

    橘猫动了动耳朵,四爪朝天继续享受着樊柒的按摩,等到樊柒稍微停下来,橘猫的眼睛就盯着樊柒,顺便爪子搭上了樊柒的手,仿佛是阻止。

    樊柒竟是在那只猫的眼里看出了几分不满。

    现在的橘猫都这么通人性的么?

    要不是地府不给养猫,他也想试试了。

    一直撸猫一时爽,一直撸猫一直爽。

    不远处传来脚步声,几个侍女汇聚在一块。

    听说了么,老爷藏了一个女子,据说长得还很漂亮。侍女A

    很漂亮?那是不是说夫人真是因为这个事情在和老爷生气?侍女b

    嗯有可能正是因为这个,故而夫人才和老爷生气的,老爷这可是金屋藏娇啊,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娇。侍女c

    嘘小点声,这种事情说出去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侍女d暗自叫停了这几个人的谈话。

    别看不过是后宅里面的小事,哪也不过是曾经的王府管理的太井井有条,而现在平静的风波下,算是隐藏了很大的问题。

    平静那也是能绞死人的平静。

    侍女对此心知肚明。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所以说还是谨言慎行比较好,做人还是老实点,省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新过来的那位,鬼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众人被制止后,赶忙该干嘛干嘛去,一窝蜂的干净散了。

    主子们的事情,还是消停点。

    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得了,没事作什么死啊,谁知道那位新来的那个女人是个什么性子,若是类似于夫人这种,算是丫鬟仆人之福,若不是的话

    那就说不准是个什么人了。

    而老人家那边路过此地也只当没听见,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刨着土,伺候伺候那一株株株花草。

    八成也是最后一次了。

    枝头上牡丹花开的很是娇艳,典雅多姿好像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