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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身正式的黑色礼服,黑色领结里面的白衬衫在黑色礼服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雪白,白得有点刺眼。他一手潇洒地插在口袋里,一手握着被红色的液体,习惯性的轻轻摇晃着,浓郁的红酒香气在这样专业的搅拌中,幽幽地上扬,越出杯口,诱惑着他将杯子抬起放在鼻边,轻嗅着红酒的香气,沉醉的样子很帅。他在品酒的同时并不耽误他与孙幅员的热络的交谈,此刻不知道落在什么话题上,两个男人笑了起来。男人的锐利如鹰的眼睛不经意似有若无地从叶炯榆身上掠过,随后落在别处。 尽管只是那一闪而过的光芒,叶炯榆却能看清里面nongnong的挑衅意味。 那个男人不是秦振邦还有谁? 叶炯榆没见过这样的秦振邦,他在她的印象中都是一副“道貌岸然”官员形象,从来与帅字沾不上边儿,但今晚,她得承认,他是帅的。对于在外漂泊多年,见过不少帅哥的她来说,能入她眼,并用上“帅”这个字眼的人,定也算是男人中的高档货了。 其实,要说五官,他是不如其他几个发小出众,可他有着帅哥中必备的条件,那就是身板。俗话说的好:女人一白遮三丑,男人一高遮百丑。男人只要是有身高,就算是丑,只需要稍稍倒持下,想要出众也并不难。更何况秦振邦并不丑,再加上高大精壮的身材,的确符合很多人心目中帅哥的形象。怪不得他们都说他是今年来组织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中的头号帅哥。看来所言非虚,这样的姿色,在政界里的确难得。 可光有一块臭皮囊有什么用,心不好这点烦人。叶炯榆几天前才在Q市跟他剑拔弩张的对决一番,这会儿又让她在这遇见他,这男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这回,叶炯榆并未打算退让,踏着步子继续朝前走。 就在她做好要跟秦振邦来一场暗流涌动的正面交锋的心理准备,他在她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找了个借口,从孙幅员身边洒脱的走开。 秦振邦背过身子临走时,眼神有意的飘向叶炯榆这边,端着红酒的手还不忘朝她的方向轻举了下,这是社交场上惯用的招呼方式,只是他的这个动作很轻,很小,几乎除了她以外,谁也没看见。 叶炯榆看见他适时的转身离开,心里默念着:秦振邦,算你识相。她收拾起刚才备战的情绪,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孙幅员身上,并截下了也正要离开的孙幅员。 “孙副市长,好久不见!” “唉哟,这不是叶总吗?哎呀,真是好久没见,好久没见啊!” 孙幅员果然是个官场老手,应酬的虚情假意做得很足,很到位。嘴上边说着热络的话,也同时很热情地伸出了右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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