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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声这才反映过味儿来,大尾巴狼终于露出了他的尾巴开始得意地摇摆。 他刚才就不该被冲昏了头脑,浑浑噩噩签下那个破协议!主动权已经没了! 现在那个破协议他已经签了,生了效,反悔太吃亏了。 大势已去啊!程谨之这王八蛋真TM狠啊!!! “为!什!么!”他发出了一声仿佛撕碎灵魂般的呐喊。 问他,同时也是在问自己——年轻人,为什么就那么禁不住诱惑!为什么那么冲动! “因为事有轻重缓急,等几天以后我母亲就要出国了,那时候我的需求也没这么迫切了,价格自然也要有所调整,所以这是——”程谨之笑容加深,眼底闪烁着微光,配合他那张稍显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那张脸,有那么一瞬间,陆声竟然觉得程谨之说不出的好看。 一时之间,他被这笑容闪瞎了眼,半晌没移开视线。 “经、验、之、谈。”程谨之薄唇轻启,一字一句,咬字清晰,缓缓吐出了这四个字。 “......”你踏马,真睿智啊。 “经验之谈”这个梗,要追溯到久远的初高中年代了。 初中的时候陆声和程谨之不仅同班,还是同桌,两个人的关系还算不错。 程谨之那时候除了长得好看点,人有点冷有点阴郁以外,还算是很好相处的,只要不搭理他,他绝对安安静静不会招惹你。 大家都穿着校服,也看不出他有什么贵族气质,顶多就是——比别人好看点,就是一个看起来家世普通没有烟火气的高冷少年。 两个人同桌了整整一个学期,所说的话都不超过十句。 陆声那个时候忙着挣钱,也没什么闲心培养同桌之谊。 十几岁的他还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还要拉扯着一个鼻涕虫陆一鸣,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所幸他成绩不错,于是开发了模仿笔迹代写作业、情书、代家长签字各种校园业务,如火如荼,赚些钱度日。 后来因为发生了某件事情,陆声很感激程谨之,于是伸出小手主动和他越走越近,但程谨之的态度依旧是很高冷,只是对他稍微多了那么一些些表情而已。 程谨之成绩一般般,上课也不怎么听课,多半用来睡觉,后来也把作业丢给陆声帮忙代写。 代写作业陆声对所有人的定价标准都是统一的。 只有一个人与众不同,比别人高一倍的价钱——那个人就是程谨之。 因为他的字是最丑的,写各种字体习惯的陆声要花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来模仿程谨之那鬼画符似的字体,写完后还要缓一会来弥补这种心理阴影。 程谨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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