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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孩,但是对她好得没话说。只要是她闯的祸,他都会帮她默默地收拾残局,日子久了,叶菲觉得这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十四岁那年,叶菲跟小郑哥一起坐在田间的小径上,即将成熟的稻子形成一股股壮观的波涛,随着风向涌来涌去。 “将来,我一定要嫁个有钱人。”她对着稻浪信誓旦旦。 小郑哥在边上笑:“那我就娶个有钱人。” 他十六岁了,虽然身板不强壮,嘴巴周围已经隐隐绰绰有胡须的印痕。 叶菲转脸朝他侧目,“你怎么这么没出息,男人就该靠自己争取,怎么能吃软饭呢!” 小郑哥的脸微微涨红了,“那你怎么就可以?” 叶菲理直气壮,“我是女孩子,跟你们不一样!将来会有个白马王子骑着大马来接我走的!” 那是她少女时期最憧憬的一个镜头。 小郑哥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胸腔不断起伏着,好像装满了鼓鼓囊囊的气体,两个人互相瞪视,谁也不肯先下台阶。 最后,小郑哥站起来,气呼呼地拂袖而去。那好像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跟叶菲翻脸。 但是叶菲不在乎,她知道他即使走了,还是会回来的。 她托着腮,全心全意地犯着愁,她的白马王子,究竟在哪里呢? 叶菲人很聪明,可惜与读书无缘,念完初中,她就去考了卫生学校,将来可以做小护士的,她人长得水灵,想像自己带着护士帽,穿着白大褂在医院里穿来穿去,一定又俏丽又骄傲。 可谁能想到,小护士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家里没点儿靠山,哪个医院会接收你? 于是,毕业了,只能东游西荡地找点儿零工来打。 她在肯德基干过,在小卖部替人站过柜台,但都没有干长,最后由小郑哥介绍,去了他所在的一家专卖店,他看仓库,她当服务员。 叶菲脑筋活络,没多久又厌倦了一尘不变的生活,她开始撺掇小郑哥跟她一起去大城市打工,A市就在他们附近,那里听说遍地是机会。 小郑哥经不住她的央求加威胁,只得辞了工作跟她一起去。 有小郑哥陪着,爷爷奶奶就没说什么,即使反对也效果不大,他们老了,跟叶菲的距离越来越远。 大城市里工作一样难找,到处都只有用学历和经验说话的份儿,叶菲好不沮丧。 小郑哥比她先找到工作,在一家电器厂当推销员,又是在他的推荐下,叶菲也加入了推销小家电的行列。 为了省钱,他们在郊区的一座老新村里合租了一间简陋狭小的房子,房间只有一个,叶菲睡床,小郑哥打地铺,当中用布帘子隔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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