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乱_第一章 盛世(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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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盛世(5) (第1/2页)

    从舅舅家逃也般地出来,李旭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附近几个庄子里同龄的少年本来就少,家境宽裕些的,早就去学堂读书了。家境困顿些的,则要跟随长辈下地当半个壮劳力用,或自坠身份,去店铺里做学徒给自家省一份口粮。此时正是上午,除了县城里的泼皮无赖,谁也没有大好光阴可浪费。

    信马由缰地走了一会儿,李旭有了一个好主意。快速跑回了自己家,先把青花骡子牵回牲口圈里,上好草料清水。然后跑到厨房,胡乱找了些干粮填肚子。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长衫脱掉,换上一身麻布短打。然后拿起昨日舅舅赠送的弓,抓了半壶平素习射用的箭,兴冲冲地奔庄外大青山而去。

    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指望着一旦族中哪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随之突飞猛进。即便少年们没机会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2),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去。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般射向狍子。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跑上前。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rou厚脂肥。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当小半个月的招牌菜。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也少不得又要赚上二三十文。

    正当他弯下身去,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当口,猛然间心头传来一阵恶寒。仓惶抬头,只见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李旭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挺直了身体,弯弓搭箭。虽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是个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护得周到,很少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故而这么大的野狼他听都没听说过,更甭说正面遇到了。

    与狼相遇,最忌转身而逃。弓要拉满,箭要......。大道理李旭背得比谁都熟练,危急时刻,手里的弓却不肯听从使唤。羽箭在弓弣上乱晃,上上下下,就是瞄不上狼的脑袋。眼看着野狼一步步走近,马上要附下前肢。李旭吓得魂飞魄散,脱手一箭射了出去。

    那箭势若流星般从恶狼头顶擦过,“噗”地一声入地半尺。远处的畜生亦是吓了一跳,嘴巴间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前爪在地上扒了两扒,凌空跳起来,直取李旭梗嗓。

    此刻李旭再顾不上瞄准,抽出箭来,一拉即放。箭一离手,随即弃弓,从腰间摸出防身用的短刀,闭着眼睛上下乱挥。挥舞了半晌,却既没感到身体疼痛又听不见野狼动静,即将跳出嗓子眼儿的心脏稍稍回落,鼓起勇气把双眼偷偷张开一条小缝儿,模模糊糊地看见地面上多了一条长长的血迹,那头驴子大小的野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娘贼,给小爷爷玩什么鬼把戏!”李旭大声喝骂,前冲几步,跑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树下,背靠着树干,以刀护颈,猛地转过身来。出乎他的预料,恶狼并没如传说中绕到他身背后趁他转头的一瞬间偷袭。偌大林子间,除了落日投下的阴影外再无一物。秋蝉声在树枝上间或相闻,夹杂于其中的,则是自己粗重的喘息。

    李旭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挥刀乱舞居然能把一头恶狼吓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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