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帕里斯_第54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54页 (第2/2页)

讨论过私奔的细节。

    我们走火入魔般研讨了私奔的意义、必备品、路线、善后情况,将一切都盘算已定之后,我们骤然发觉,所谓私奔,并非一奔了事便可万事大吉。私奔的后果,其实是走向了另一种生存状态。

    千古以来关于私奔的故事,很多都只在“奔”的阶段便土崩瓦解、双双化蝶。一旦私奔成功,后续的细节便不免排山倒海般奔涌而来,彼时进退失据,进退两难,令人望而却步。所以,简单而言,我最初关于私奔的谋划,在考虑到无数细节之后,便无疾而终了。

    中国历史上最早关于私奔的记载,大约是《诗经》中“仲子逾墙”之说。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显然是具有传奇性的,然而其私奔之后,文君当垆卖酒,相如徒手劳动,结果殊不浪漫。如果不是司马相如岳父好面子撒钱遮丑,司马与卓的结局显然相当不完美。红拂夜奔从李靖这样的故事,泰半是读书人编的,不足为信。

    《红楼梦》里有一回,贾老太太批世上那些专讲才子佳人私奔的传奇——一大半是上京赶考书生巧遇富家千金小姐,嗣后郎情妾意,双宿双飞,如《西厢记》故事——道:世上哪有这么下流的千金小姐,一见男的便心动;又哪有这小姐身边只有一个丫鬟的道理?可见这全是那起不成器的读书人编出来的。老太太所言不免过于偏激,然而可见私奔的故事,要有完美结局,诚然极难。

    杜丽娘、柳梦梅那样的,生死数遭,才遂了心愿。生命力不顽强若梁祝者,也只能做对蝴蝶,翩然双飞而已。

    至于罗密欧与朱丽叶这种,连私奔都没彼此串通好,彼此死于半途的,就极可怜了。

    私奔无疑是种浪漫主义的行为。离经叛道的趣味,殒身不恤的情致,都是其迷人之处。然而其迷人,恐怕多半是自己手制的趣味。如果让昆德拉来一一评点,肯定能琢磨出其中有多少是自我陶醉的成分。然而那么一来,趣味便减少很多。无论如何,惟其私奔难度之大,这个词本身才让人极度迷恋。

    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的。

    《再见帕里斯》的九章,最早完成的是最后一章《私奔》,于2005年1月。最初作为一对男女勾心斗角的故事而存在。

    2个月过去了,在此期间,我时时念着私奔这个话题。到了3月,忽然之间,一整个故事就焕然成型。

    在做《再见帕里斯》的故事构架时,与《尤利西斯》类似的是,我有意将一个日常生活中的故事与《荷马史诗》对位。

    “我”与帕里斯,余思若与海伦,“他”与阿喀琉斯,修与忒修斯,小悦与布里塞伊斯,甚而至于阿宝与阿加门农,尤力与奥德修斯。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