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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我的表是不是准。我那时戴一块朋友从北京帮我办的冒牌劳力士。 她家楼下的洗车店伙计跑过来问我要不要洗车,问了三遍,我挥了三次手。然后,他们开始吃盒饭。那时是下午五点。 后来我就看到她了。 她站到了阳台上。 她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白色的百合花儿一样。那白色几乎可以灼伤你的眼睛。 她在阳台上朝我挥了挥手,慢条斯理地开始扎马尾。 我把烟按熄了,看着她扎马尾。她扎完了,朝我又摆了下手。然后,她消失了。过了三分钟,我看到她提着一个大包,从楼里出来了。 对,你没猜错。我事先和她约定过了,那天,我们打算,私奔。 这并非心血来潮之举。在此之前,我和她有过长达两年的恋爱。 一对年龄相差差不多20岁的情人。 我爱着她,爱她的一切。 必须用某种具有破坏性的举动,昭示我和她的爱情。 她像羚羊一样温柔的明眸,像鱼一样曼妙的身姿,是不应该每天辗转于公车、学校、空气不良的教室、用粗鲁的词语对话的男生、熬夜用的浓咖啡之中的。她应当生活在一个有阳光,有树木,夏天能听到雨声早晨能听到鸟鸣的地方。 我必须带她离开这个城市。 没有二话。 没有了。 她走过来了。 她开后车门,将那个大包扔在了后座,关门。 我将烟灰缸拿开,她坐在了我身旁的座位上。 “好了。”她拍拍手。 那天的夕阳从车前窗泻落下来。我看着她细巧的鼻尖,柔嫩的脸颊,金丝边眼镜。修长的胳膊伸直,她的手触了一下车前窗上挂的一个十字架。我凑过去想吻她一下,她指了一下窗外。 “门口这些人都认得我。”她说。 “你以后不生活在这里了。”我说。 车子发动了,她抬起头来。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到她正望着那盆水仙花。阳光的角度转过来,水仙花消失在视野之中。她闭上眼睛。 我们已经上路。 “吃晚饭了吗?”我问。 “没有呢。” “先出了市区,”我说,“往南开,先走远了,然后找个地方吃晚饭。这段时间你正好可以让你的胃酝酿情绪。” 她微微一笑。 “想吃凤梨炒饭。”她说。“特别想吃。” “不急的。”我说。 车子在行人已渐稀少的路上行进。夏季的树荫在已趋微弱的阳光下逐渐淡去。行色匆匆的人们正在归家途中。她凝神望着窗外。单车的铃声不绝于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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