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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病娇叔叔陪葬后 第26节 (第3/3页)
个丫鬟的碎言碎语,她轻咳一声,将药汁递到林虞身边,等林虞喝完后,将药碗放到屋内的八仙桌上,环视四周,见陆悯并未在屋内,才凑到林虞身边。 她禀着忠仆护主的职责,硬着头皮道:“小姐,您未及笄,身子还未长开,一定要顾及自己。姑爷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兴致上来了难免收不住,您可不能由着他,没的害了自己。” 说完细细打量林虞,语气潸然起来:“您看看您现在多憔悴呀,面黄肌rou的,姑爷他真不是东西,他怎么就忍得心把您折腾成这样!” 芫荽比林虞还小一岁,年纪轻轻的大姑娘,哪里懂房里事?她之所以会说这些话,只是因为风言风语传的太厉害了一些,莫说小丫鬟,就连婆子也口口相传,她这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林虞愕然,心跳如鹿撞,难道陆悯握着她的脚丫子做荒唐事时被人瞧见了?不不不,她随即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陆悯耳力过人,岂会被人听墙根而不自知。 她张张唇,想要解释一二,而后重重叹了一口气,又闭上了嘴。这种事情,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容易惹人遐想,还不如缄口不言。 林虞欲言又止的样子,更加笃定了芫荽的猜测,芫荽暗暗将陆悯以及陆悯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这个猪狗不如的禽兽,跟小姐行房也算了,居然还接连行了两次,小姐花骨朵一般的身子,怎么承受的住他的虎狼行径? 芫荽腹诽的正起劲,房门咯吱一声被人打开,陆悯慢悠悠走到屋内,芫荽瑟缩一下,快速蹲身行礼,而后匆匆出了门。 陆悯不以为意,坐到床边,挽起林虞的衣袖瞧了敲,不到半日的功夫,伤痕就变成了浅白色,按现在这个速度,不出三五日就能痊愈。 如此过了几天,伤口果然痊愈,连一丝疤痕都没有留下。林虞心里欢喜,带芫荽到上街买首饰。 长安富庶繁华,珍宝斋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林虞挑了一对赤金缠丝绞花手镯,一支篓金蝴蝶簪花,簪花是给芫荽的,手镯她自己戴。 林虞不喜欢单个儿戴手镯,总觉得单薄了些,就把两只镯子都拢在右臂上,小指宽的金镯子并排挨着,看起来精致又富丽。 她长的白,衬的金镯子愈发华丽,她刚把镯子戴好,就引起了在场贵女的注意。因为林虞这个活招牌,摆出来赤金缠丝绞花手镯没一会就被人抢光了。 掌柜的感激林虞,结账的时候,还便宜了好些银两。走到门口的时候,林虞被一只墨玉发簪吸引了注意力,那簪子通体墨黑,一丝花纹也无,样式古朴简洁,却又不失华贵。 这簪子陆悯簪上应当不错,与他那身黑色窄袖曳撒很是相配。 林虞拿起玉簪折返到柜台,找掌柜结了账,方与芫荽上了马车。马车辘辘而行,向则阳候府驶去,经过满香楼时,有饭菜的香味飘进马车,林虞不由想起了南记的小笼包。 南记是长安有名的饭肆,已经营了好几代,只卖小笼包和馄饨,因为味道鲜美独特,即使饭食种类单调,生意也十分火爆。 林虞有些馋,转头看向芫荽,问道:“你想吃南记的小笼包吗?” 芫荽咂咂嘴,诚实的点了点头。 林虞当即决定到南记吃一顿小笼包,她对车夫吩咐道:“调头,去南记。” 马车径直向南驶去,林虞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口问芫荽:“你可带着银子?” 原本只想买一些首饰就回府的,首饰华贵,林虞出门时只带了几张银票,并未带现银。现下要去吃包子却犯了难,一屉包子也就几文钱,总不好大喇喇拿银票结账。 芫荽闻言,将随身携带的荷包打开,里面倒是有几块碎银子,林虞适才送她的簪花却不见了踪影。 芫荽这才想起林虞结账的时候,她将簪花拿出来放到柜台上,出门时忘了带走。那簪花做工精细,价值不菲,仅一朵就顶她大半年的月例。 芫荽赶忙对林虞道:“小姐,奴婢把发钗落在珍宝斋了!” 珍宝斋是百年老店,老板常年跟贵人打交道,眼皮子必不会浅薄,看到客人落下的东西,大抵会收起来,等客人回去取。 林虞也不急,温声道:“左右快到南记了,我们先去吃饭,让车夫回珍宝斋取簪花既可。” 芫荽点点头,主仆二人遂下了马车,一前一后向不远处的南记走去。 车夫调转车头,马鞭还未抽下去,就见五六个黑衣人打马而过,他们径直奔到林虞的方向,当头的那个人一弯腰,将林虞掳到马背,飞奔而走。 第四十章 柳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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