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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2/3页)
只是勉强还活着,有时候我还得自掏腰包养活在这里赚钱养家的人。只因为,我答应过他们,只要我还活着,这间律所就绝对不会关门。 不该是这样的,本来不该是这样的,我们本应该成为中国最有名的刑辩律师。 可是那两个家伙啊,却偏偏在律所最辉煌的时候,以一个潇洒地转身离开了,留我一个人守着这个摊子。 我一个人,怎么可能打赢那些官司呢? 唉,我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本来我是打算将这些东西带进棺材里的,可是,早上起来的时候,郁金香又死了一盆,现在,只剩下办公室里的那三盆还在苟延残喘了。 我突然间就觉得很伤感,这个世界上,果然没有什么东西会陪我走到最后,无论是人还是物,无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没生命的。他们最终都会离我远去,就像从来没有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一样。 但是,真的没有出现过吗? 我知道不是这样的,空着的郁金香花盆,空着的律所副主任办公室,堆满了陈旧档案的保险柜,那辆二十年车龄还喷着黑烟在路上蠕动的本田…… 就算我再怎么努力不去想、不去回忆,可这些东西就那么摆在那里,赤裸裸地揭示着现实:你无法回避已经发生的过去,就像你无法阻止已经发生的事实。 而且,今天早上,当那盆郁金香在我的后知后觉中结束了生命的时候,我知道,留给我的时间也不多了。 对不起,老罗;对不起,小静。原谅我在四年之后还是开始这样回忆你们。 本来,我答应过你们,永远不会再想你们的。 可是,谁叫四年前留在我右手虎口处的伤疤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我,那盆该死的郁金香偏偏又在一个容易惹人伤感的阴天魂飞冥冥了呢。 而且,那些因为你们的努力,从断头台上捡回了一条命的人,那些因为你们的坚持,原本该被掩埋却得以重见天日的真相,也不希望就这样无人知晓吧。 那么,嘿,我准备好了故事,你们有酒吗? 第一章 林中女尸 法律的基本原则: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1 2002年9月15日,我二十九岁生日。 五年前我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职业律师。几天前,我和大学时的同窗,一起通过了司法考试的罗杰合伙创办了杰明律师事务所。 这是我平生收到的最大的一份生日贺礼。 不过,事实上,所谓的合伙,只不过是老罗一厢情愿的说法罢了,我没出一分钱,可是老罗却给了我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并让我做律所的主任,而他只做副主任。 “我这个人哪,自己啥德行自己最清楚,脾气臭,性子急,让我当领导,大家一准儿掉沟里。嗨,怎么开车呢?”对于我第五次提出的质疑,老罗一边忙着超车,一边解释,“你就不一样了,成熟,稳重,考虑事情全面,要说当领导,没有人比你更合适了。虽然你没什么进取心。” “主任我当行,但是这个股份,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我抓着扶手,努力压住胃里的翻腾,刻意忽略了他最后一句话。 “嫌少?”老罗眉毛一挑,“大哥你也太贪心了吧?我这可都是家里拿的钱,换了别人他们还不同意给这么多股份呢。” “不是,我的意思是是不是有点多了?” “行了,像个爷们儿行不?磨磨叽叽的。”老罗猛地一打方向盘,已经七八年车龄的老本田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咆哮,却还是精准地插入了车流的缝隙中,拐上了一条小路,“这也是家里的意思,他们觉得啊,律所完全掌握在你手里才能有所发展,他们管这叫风险投资。” “这边,这边。”远远地,一个穿着警服的女孩儿蹦蹦跳跳地挥着手,束在脑后的马尾辫随着她的跳跃欢快地律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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