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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招娣的重生 第54节 (第1/2页)
罗志安这才有点明白了,是那个死女人!是她——她报警抓他!她冤枉他! 他大声哭喊,“我真是冤枉的!我——我是高中毕业,我不会抢劫!是她——她打了我一顿,她骗我跟踪她!其实她早有准备!她会功夫的啊!” 刘警官向来觉得自己见过的社会渣滓有够多,不过,眼前这一款还真少见。 他皮笑rou不笑问:“她会功夫?哦,还打了你一顿,那怎么她的钱包在你这里啊?” “是我捡的!” 两个警官对视,都在冷笑。 他们不相信他! 罗志安绝望地嚎啕,“我说的都是真的!是她故意陷害我的!警官,你们去查啊,我真的是冤枉的,我只是捡了个钱包!”他真蠢!怎么可能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怎么偏偏那么巧就让他拾到她的钱包? 刘警官啧啧几声:“哦,她故意把钱包扔在地上给你捡到,再到派出所报案说被你打抢了?” 罗志安像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就是这样啊警官!” “放屁啦你!钱包里有她身份证件,你也知道地址,为什么不送回去?” “捡到钱包前你还到人家店里闹事。” “你在哪里捡的钱包?从你闹事到你‘捡钱包’隔了快一个小时吧?这段时间你一直呆在人家家附近等着捡钱包啊?” “老实交代吧!你是不是跟踪人家?” “然后乘人不备抢劫?” 罗志安抱着头,全身在颤抖,涕泪横流,“我说的都是真的啊……” 他真后悔。 为什么不把钱包扔了,钱收着就好了?! 因为钱花完了就没了,钱包和身份证复印件留着,每次看到都会心里很爽。 罗志安被关在派出所的小拘禁室里,李所长打电话给市里民警,嫌疑犯已经落网了。 1998年,根本没犯罪嫌疑人这种说法,抓住了就是嫌疑犯! 罗志安大声喊冤。 所长目光如电,看他一眼,“你说的不可能全是真的。最多只是挑了最有利你的说了。” 罗志安停止哭嚎,也喊不出冤了。 他听到几个警察在议论——余自新才十六岁呀,可怜哦,不知道被吓得什么样。 怎么听说原先在厂里这个渣滓就欺负过她? 对的对的,他还欺负过另一个女孩,前天来过那个,也想改名的,叫乔引娣…… 靠,这是个惯犯啊! 看来他专门拣这种名字的女孩做猎物,我们得跟分局同事说说,到厂里查查,说不定还有别的受害人。 最恶心的是他还留着受害人的钱包和袜子,真是个变态,是想回味犯罪呀! 被市里的警察带走时,罗志安看到派出所墙上挂着一幅锦旗,人民的警官就是给人民办实事的警官,余自新宋诗远 敬赠。 他脑子里嗡嗡响:全是她计划好的! 确实都是余自新计划好的。 自从罗志安再次造谣她们姐妹去城里给小老板“送货”、她改名是为了卖个好价钱,她就决定了,这个坏种必须得去他应该去的地方呆着。 不然他会伤害更多女孩。 那么,要怎么办? 诉诸法律手段? 真是不幸,即使几十年后,造谣、性sao扰的犯罪成本依然很低。 即使十几位受害人联合起来采取法律手段,请了律师,耗费了大量金钱、时间和精力,得到的往往只是一个轻飘飘毫无诚意的道歉,根本无法偿还她们心灵上受到的伤害。 离开后巷,余自新没直接去派出所,她先去了美院图书馆。 图书馆入口的老师叫住她,低声问:“你怎么了?” 这女孩头发凌乱,身上这一块那一块污泥,右臂上还有几条抓痕,背包也敞开着。 余自新一路上都是极镇静的,哪怕被渣人抓到了几下也不觉得很疼,但这老师一问,顿时有股酸楚难当的热气一下从心底直冲上来,她开了口,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是委屈的。 明明她没做错任何事,可是,只是遇到了一个渣人,她就接连不幸,哪怕赶走了他,他还不放过她,故意害她被解雇!她找钟点工工作都得在住所半小时车程内,这样才能干完之后尽快回家给安安换尿布、喂水喂饭,家里长久没人安安会害怕,可想而知每一份工作都找的不容易。 哪怕重生了,她已经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纠葛了,他还是会一次一次害她!侮辱她!践踏她! 这位老师一看女孩哭了,立即警惕起来,“你过来这边,先坐下,不要怕!”他又打电话叫一位女老师来问。 前不久有学生就在校外马路上被飞车党抢包,包包没拉断,把人拖在地上拖了几米,校党委刚强调过,学生安全无小事! 女老师姓张,她给余自新接了一杯水,柔声说:“告诉老师,你是不是遇到坏人了?” 余自新喝了几口水,哽咽着说:“是。我遇到坏人了。” 老师们报警了。 民警来了解情况后,张老师陪着余自新去派出所做笔录,一路安慰她,“不要怕。坏人会被捉住的。” 在民警看来案情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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