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迢迢有礼 第10节 (第2/5页)
短三分半的时间内一变再变,从费解到怪异再到忍俊不禁,最后确定反方从定义开始就出了大问题,简直挖了个坑跳下去之后还顺手把自己给埋了。 简单概括起来,他们做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演绎推理三段论——大前提是如果一个行为几乎无法避免、那就应该去理解而不是谴责,小前提是灾难中的自私是普遍而无法避免的,最后得出结论:灾难中的自私不应该受到谴责。 至于反方为什么可以给出这样的小前提,就在于他们在自私的定义上做了一个微妙的切割,把必须要谴责的恶从自私的定义当中划出去,这也是他们四辩翻来覆去地和武清颜确认正方对自私定义的用意。 只可惜他们在质询里还没打出什么,就得强行在立论稿中提出“在不必要的情况下硬要去侵害他人的利益,这是恶,不是自私”,因此“恶在任何时候都要受到谴责,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处于善恶之间模糊地带的自私”。 之后又举了很多在灾难中“只有一瓶水我喝了你死你喝了我死”这类零和博弈的例子,直到给正方扣上“道德不是标签化的是非对错”这样的大帽子,才结束立论。 以至于苏迢迢在起身质询时,又没忍住露出了她招牌的辩论脸,眉心紧皱,带着三分迷惑三分忍俊不禁三分讥讽开口道:“对方辩友您认为损人利己是一种恶而不是自私,是吗?” “不是的,我方认为不必要的情况下损人利己才是恶。”反方一辩回答。 “那么您方对这种是否必要的判断从何而来?”苏迢迢反问。 反方显然有备而来,闻言便低头看稿:“我给你举个例子吧,如果一个人他……” 但苏迢迢并不给对面这样的机会,径直打断道:“这样吧,还是我反问对方辩友一个例子好了,如果一个人高考过了一本线,那他必然使得一个人没过一本线,这算损人利己吧?您方认为这种高考竞争的行为是否必要呢?” 对面沉默了两秒,回答:“我方认为必要。” “哦?为什么必要呢?”苏迢迢一歪脑袋,“明明不过一本线也有二本或者专科读,甚至就算不读大学也可以去打工,无论如何都不会饿死,我完全看不出这种行为的必要性,然而这种行为在您方的定义下可是彻头彻尾的恶行啊。” “对方辩友,必不必要不是你这样来定义的。”正方反驳道。 “那是由谁来定义的?您方吗?您方是依据什么法条什么原则来定义必不必要的呢?还是说您方的定义事实上其实并不适用于这个社会?”苏迢迢再次露出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表情。 “对方辩友……我们今天的辩题讨论的是灾难中,高考不在讨论范围内吧?”正方开始口不择言。 苏迢迢如愿听到这句过分顺耳的话,忍不住眉开眼笑起来:“是吗?可是明明是您方在一辩稿中提出只要是恶,那么不管在不在灾难中都需要受到谴责,因此您方才认为我们今天只讨论自私不讨论恶啊,您方这样的定义是不是在您方的解释中都站不住脚呢?” “……”对面毕竟还是新手,局势一下子有点圆不过来,脸顿时刷地通红。 苏迢迢见状,也稍稍收敛了一些气焰,轻咳一声道:“那我换个问题吧,对方辩友认为在灾难中,由于资源的稀缺,利己往往伴随着损人,利己与损人这两种行为发生混同,因此我们不该去谴责,是吗?” 对面有点被质询出阴影来,听到这句对一辩稿的转述都有些犹豫,低头瞟了瞟自己的队友的眼色,最后回答:“……是的。” 苏迢迢微笑接话:“那么对方辩友今天实际上做了一个很有趣的定义上的切割,把我方所认为的自私划到恶的部分不去讨论,又把一些迫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划入自私范畴、等同看待,最后试图证成灾难中的自私不需要谴责……” 她的话音到这儿顿了顿,瞥见底下端坐着的副院长和满满当当的观众席,忍不住开始玩花的:“我拿个例子类比对方辩友的说法吧,好比今天我方有一名辩手不爱吃番茄,对方辩友辩解说那是因为我方这个辩手事实上不爱吃蔬菜,但是番茄是水果,所以我方这名辩手不应该不爱吃番茄……这套逻辑不是很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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