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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谭家往年投资的一个山庄,地处北城南部,冬暖夏凉,避暑极好。 上学那几年,由于傅老爷子每年夏天都会回乡下住一段时间,白橙的寒暑假没人管,时间又不够来回颠簸一趟,谭语琳就决定让她搬来这里,起居饮食都让谭启深照顾。 她那时候皮得不行,全家上下也只有这个舅舅能震得住她。谭启深估计是一个人独行惯了,不喜欢小孩子,脾气也不好,对她的功课抓得很紧,动不动就罚站关禁闭。 白橙也不甘示弱,死不悔改,罚了几次罚出逆反心理,背起包就要离家出走。 然而因为准备不充分路上钱包被人偷了,在火车站窝了两天两夜,最后还是被谭启深逮回来。 不夸张的说,劫后余生的那次碰面,是白橙有生以来觉得谭启深最顺眼的时刻。 她第一时间飞扑到他怀里,流了两滴干巴巴的眼泪,看着他头一句话就是:“舅舅,我饿了。” 谭启深眼神松懈下来,仍是一副冻死人不偿命的冷脸,“那还跑吗?” “.....”饿了两天,白橙听见“跑”字都有应激反应,她赶紧摇头,“不跑了不跑了,再也不跑了。” 闻言,男人嘴角有罕见的松动,拎过她放在脚边的箱子,“走吧,想吃什么。” 白橙一愣,等人走过才反应过来。 细想想,那是她第一次在公共场合看见他笑。 因为那次的经历,暑假剩下的时间里白橙都表现得格外老实,谭启深说什么是什么,要她往东她绝不往西,也因此对他产生了更多依赖,她对谭启深的感情也渐渐开始有了转变。 知道那种转变的名词称作“喜欢”,是他出任务很久后的某天。 那时,他们已经有大半个月没见面了。白橙仍然住在他的这栋房子里,不过随身带来的学习资料从高中变成了大一。 情窦初开的年纪,身边的同学开始陆陆续续的谈论起感情话题,白橙懵懵懂懂,在那些听起来陌生的字眼里对照出自己的心理,脑海里头一个浮现出来的脸,是那张不论何时都严肃冷厉的面孔。 她被这样的想法吓了一跳,坐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再也无法安下心来学习。 这之后,白橙尝试过用几十种方法推翻这个结论。可是,只要见到他,只要眼神和他接触,心跳就会不由自主地加快。 白橙对此束手无策,她无法阻止这种悸动。 在最好的年纪喜欢上一个注定不能喜欢的人,明知道会越陷越深,她还是义无反顾。 时隔多年,再次回到熟悉的地方,看着原样保存的房间,白橙一时感触良多。房间里的每一个物品摆件似乎都蕴藏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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