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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径自推开了楼梯门,一阶一阶地走下楼去,再没给钟承明一个好眼色。 这动作所昭示的厌恶不言而喻,钟承明心中也没有什么波澜,这一切本来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孟和玉会这么识相,他倒是省了不少心。 - 等钟承明消失在了视线里,孟和玉的心情也就重新好起来。 他想着昨晚的梦,步伐益发轻盈,几乎是一跳一跳地下楼梯的。 现在他也能记起愈来愈多的内容了,昨晚他是跟那梦中人——似乎直接称之为男朋友更好,昨晚他是跟他男朋友一起窝在家里看电影,一出对孟和玉而言很无聊的纪录片,介绍进化论。 孟和玉想这可能是他男朋友脑袋里的知识储备,在梦中就以纪录片的形式放映了出来。 他男朋友看得很认真,简直是聚精会神。孟和玉的注意力一向不够集中,纪录片又拍得很枯燥,他完全没有兴趣,就安静地枕在他男友的大腿上,玩他的手指。 是蓄满男性力量的一只手,小麦色,青筋暴起,骨节粗大,手指线条粗犷地伸展。 孟和玉的指腹顺着他手背上突起的静脉抚摸,一直摸到他虎口处,摸到一颗小小一点的黑痣。 这就是为什么孟和玉今早会这样开心。 他终于能够清晰地记起一条线索了,他男朋友的左手虎口处,有一颗黑色的痣。 住在海边,左手有颗痣。 孟和玉相信,只要他能记起的细节越来越多,终有一天他会在现实里,找到那位梦中人。 - 气温一天比一天低,终于等十二月降临时,南城的气温已经在个位数上下起伏了。 孟和玉来时孑然一身,一件冬衣都没带。尽管种族优势赋予了他出色的抗寒能力,但在这种天气里,他显然不能只穿一件短T到处晃悠。 毕竟南方的寒冷不是北方那种大大咧咧的寒冷,而是阴湿的,偶尔伴随着雨,逮着缝隙就钻进人衣袖里。 刚考完试的曹子鑫,就提议跟孟和玉一起去置办几件冬衣。 不过曹子鑫的衣服不是买给他自己的,而是买给他父亲的。这几个月下来他靠着Instinct的兼职攒下了不少钱,想着孝顺孝顺老人家。 他们约好了一个上午,在南城最有名的商场碰了头。或许男生购物总是目的性明确,只用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将购物清单全打上了勾。 提着大袋小袋走出店门以后,曹子鑫问孟和玉要不要提前吃个午饭。 孟和玉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这个时间吃午饭也可以。 “好啊,”他笑起来,“走吧。” 他们进了一间装潢高档的牛排店,曹子鑫选的,说他有件天大的好事要分享,不如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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