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相守这很难么_与我相守这很难么 第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与我相守这很难么 第1节 (第1/2页)

    本书名称: 与我相守这很难么

    本书作者: 娴白

    本书简介: 【正文已完结】

    一开始,窦姀是窦家最不受重视的庶女。

    直至某一日,小娘勾搭外头汉子的事情败露,窦姀的身世昭然若揭,一朝更替云泥之别,她从窦家的庶女沦为人人鄙夷耻笑的“野种”。

    那一晚,她名义上的弟弟窦平晏找来。

    窦平晏,正房大娘子的嫡子,一个少年郎,气宇轩昂,最最风光霁月的存在,却在无数个夜晚来到她闺房。

    起先他说,

    我们一个屋檐下过活十几年,我舍不得阿姐。

    我不会让阿姐走。

    窦姀因此感激涕零,深念弟弟大恩。

    不是亲弟,却甚之亲弟。

    再后来他攥着她的脸,眼底执念深重:

    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怎么说也要过完这辈子,下辈子我放你做自由人。

    阿姐,你怎么不信,我们本来就该天生一对。

    【ps,好久前想写的梗,故事是这么个故事,男女主无血缘 强取豪夺

    然后,男主不是个正常人…...思想认知异于常人。咱女主还是个正常滴】男女关系、亲热行为、感情描写,发生在伪血缘关系解除之后。

    双c。

    文案写于2023.4.3(2.0版)

    有两张很喜欢的封面,每天轮着用,分为白天模式和夜间模式~~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边缘恋歌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窦姀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人后他想做夫妻

    立意:不被困苦所打倒

    第1章 弟弟

    得知窦平宴归家时,窦姀还在窗边绣花1。

    窦姀今年十五,是窦家最不受重视的庶女。府里真心待她的人,一边手都数得过来:一个是她的亲娘马姨娘,一个是弟弟窦平宴,一个是......

    如果仔细想想,好像找不出第三人了。

    九岁那年,窦姀曾被一个道士算过命,说是“天命不详”,与老太太命格相克。从那时开始,便遭人唾弃。老太太厌恶她,连带着府里上下的丫鬟婆子也轻看她。

    于是,她就被送去乡下庄子住了两年,十一岁时才重回窦家。

    没想到刚回窦家没两年,老太太就病死了。

    窦府许多人都觉得是她克死的。兄弟姐妹们冷落她,避她如蛇蝎,只有一人例外——那便是窦平宴了。

    窦平宴是她的弟弟,正房大娘子嫡出。说是弟弟,其实也没小几岁,与窦姀是同年所生。

    窦平宴可是整个窦家的眼珠子,最最风光霁月的存在。

    他自小聪慧识学,上进好读,年纪轻轻便过了乡试。三个月前跟着叔伯外出游学,终于也要回家了。

    入了秋后,一天比一天要冷。窦姀的绣工很好,寻思给弟弟绣个寒冬用的暖帽。

    只是她一个时辰前去管事那儿领些做帽的好毛皮,却被人赶了出来。

    管事的婆子看都没看一眼,一口便回绝:“这些毛皮主君、大娘子都紧着用,哪有多余的份额给姑娘您呢?”

    窦姀人微言轻,没有办法,只能离开。

    黑夜,梨香院的屋里透出暖光。

    窗前的案上燃了盏滕花烛台。窦姀坐在案边,针线都还在手,却对桌面的琥珀、松绿玉犯了难......这些玉石她费了好大功夫才得来的,原本准备绣好,嵌在暖帽上的。现在没有绣帽子的毛皮,该怎么办呢?

    正寻思之际,院子门前忽然有人喊道:“二郎君来了!”

    她抬头之间,便见一人步履生风进屋,轻轻唤了声,阿姐。

    …

    窦平宴这趟从苏州回到江陵,一路车行,风尘仆仆。傍晚刚赶到家时,天又下起毛毛雨,沾得他衣袍微湿。

    窦姀即便早知道他要归家,真正见到人时,不由神识一怔。

    好久没见了。

    从盛夏到深秋,三个月过去,他和她记忆中的模样好像又有偏差了——他长高了不少,现在将将高出自己半个头,容貌眉眼越发的清俊。只是眼下有淡淡青痕,可见并没有睡好。

    窦姀性情懒散,旁人不喜欢她,她也不爱多说话。可对于弟弟却是不同,听到他快到家,已经盼望了好几天。

    她假装不认识,探头来来回回瞧了半晌:“这是谁家小哥啊,好生脸生,怎么从前没见过?”

    说完起身,转头便要招呼人来沏茶待客。

    窦平宴连忙拉住手臂,目光却停来,轻轻一笑:“我回来了,阿姐欢喜吗?”

    “不欢喜。”

    窦姀半开玩笑地把针线往桌上一丟,也不看他,“这么久没回来,怕是寻见什么漂亮meimei了罢?”

    窦姀一说,他也连带着笑。

    窦平宴捡起她的刺绣,上面绣的是一双鸳鸯。他认真瞧了瞧,淡然笑道:“早知道阿姐也不欢喜我回来,我犯什么傻,见过母亲之后,偏要赶着来见你,真真是真心付错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