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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页 (第2/2页)
,我还需要一个男性的意见。 这个人就是阮齐。 阮齐乍一听到我要倒追一个男人,第一个反应就是:“上次在医院见过的那位,叫什么……李明朗?” 我一下子就尴尬起来,没想到遮遮掩掩的那层窗户纸被他一下子戳破了。 阮齐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如果是我,我会同意的。” 我睁大了眼睛,试图要分辨他是不是在说谎哄我:“即使对象是我?” 阮齐一下子笑了:“即使对象是你?干嘛这么说自己?你有什么不好的?” 我讷讷道:“比起李明朗,我确实不够优秀。” “谈恋爱又不是招聘员工,还需要择优录取吗?男人找女人从来不看这个。”阮齐将擦拭好的杯子一一挂好,又道:“放心吧丫头,即使对象是你,他也会同意的。” 即使对象是我,他也会同意的…… 这是我的最后一剂定心丸。 (● ̄~ ̄ ●) 我从来没有向人告过白,当年倒追成大功,最后决定性的时刻,也是他先开口说的,“做我女朋友吧”。 比起成人式的恋爱,那时候的男女关系显得纯洁也简单得多,好像只要感觉到位了,哪怕只有一秒钟的时长,两个人也可以建立恋人关系。 而我和李明朗之间,则横梗了太多不利因素,比如我表姐宋苗,比如他离家五年难以启齿的原因…… 若不是因为辰辰,也许到现在我还被蒙在鼓里,以为李明朗之所以和我保持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都是出于他的不负责任。 从这个角度上说,我是感谢辰辰的。 逼李明朗就范是一件技术活儿,前提是我确定以及肯定他喜欢我,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喜欢。 这个前提,我已经具备了。 下一步,便是实施。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我将告白地点设定在他的有情人咨询服务公司,还特意支走了前台小妹,请她拿着我掏腰包支付的五十块零钱,到楼下的咖啡厅小坐半个小时。 然后,我便敲响了李明朗的大门。 在听到熟悉而低沉的声音说道“请进”后,我毅然决然的推门走了进去。 “我要和你谈谈。” 李明朗似乎很忙,他身前的写字台上堆放了很多文件,抬起头时,他脸上还写着“烦躁”二字。 直觉告诉我,这不是一个好时机,现在的他似乎没有闲情逸致接受一个女人的告白。 可是我竟然想也没想的就说道:“李明朗,咱们在一起吧。” 顿了一下,又道:“你可以用你不喜欢我做借口,但你无权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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