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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号,袭胸者:假新郎李明朗。】 …… 我还记得,就在一个月前,当我发出招租假新郎的帖子后没几天,李明朗就顺藤摸瓜的找到了我。 我们也在一家咖啡厅里见面,但那并不是我们的初相识。 统共算起来,我见过他三次,他是我们公司的荣誉黑名单客户。 我跟他装傻,说帖子不是我发的,是别人的恶作剧。 他指出,贴吧的号是和我QQ号绑定的。 我立刻谎称前不久刚被盗号…… 他却眼皮子也不抬的说,这次假结婚的费用全部由他来出,不仅如此,还愿意给我提供婚纱和群众演员。 这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对着他张副明晃晃的笑脸,我下意识说要考虑。 他却给我点了一杯爱尔兰咖啡,让我边喝边想。 我说:“这里面有酒精,我不喝酒。” 他似笑非笑的望着我,将咖啡杯端起来送到自己嘴边:“可我记得你酒量很好。” 我首先想到的,是在这之前不久,我喝了两杯红酒,晕晕乎乎的被他扔在路边奚落的那一次。 可是下一秒,他就拿出一张粗略估计有二百多口子的彩色集体照片,摊在我面前。 那是我高中时的毕业照,我就站在右边第二排,顶着西瓜盖头。 我顺着他骨骼分明的手指,看到站在左边第三排的某个高个子男生。 “这是我。这是你。咱们念过同一所高中。” 你说是就是? 我拿小眼神瞄他:“所以呢?” “毕业典礼之后,我们班几个男生和你们班几个女生出去联谊,你喝了三两白的,四杯啤的,还有半瓶红的……” 我立刻恍然大悟了:“哦!对对对,我记得,我记得,我还记得我吐了谁一身来着……” 他露出好看的笑容:“是我。”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李明朗和刘备是一伙儿的。 = =||| 闹剧过后已经一个小时了,我依旧不敢看李明朗的眼睛,也不敢离他太近,尤其是他后来那句话,刺激得肾上腺素直逼沸点。 “这事你不用放在心上,也不用当真,只是碰了一下,总比被人看光的好。” 说这句话时,李明朗刚从举行婚礼的会所洗手间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两张纸,仔仔细细的擦拭他那几根修长的手指,还拨冗斜睨了我一眼,轻慢的神情糅合着宽宏大量。 我差点没把手里的外套扔回他脸上。 可是还不等我发作,他已经率先越过我走向走廊的另一头,同时甩下一句话:“还不走,你不是要叙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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