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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1) (第2/3页)
头看向林阡陌。 你就穿这一身?林阡陌蹙起了眉头,想起了昨天晚上回来的温度,不由分说的又把鹤归按在了床上。 你等等,我再给你找件衣服。现在虽然已经四月了,但春阳的早上还是很冷的,只穿一件衬衫怕不是个傻子。 林阡陌在包里找了几遍,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你没有带长袖吗? 我没有长袖。鹤归一歪头,我所有的衣服都在这里了。 林阡陌顿了顿,刚想问什么,才想起来眼前这个并不是人,而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妖怪,没有人帮忙准备衣服也是情理之中。 他突然心疼起来,暗叹有时间要带着他好好买些衣服。 你先穿我的吧。说着,林阡陌把外套脱了下来,递给了鹤归。 所以,你想起了鹤归是妖怪没人给买衣服,就没想起来妖怪是不怕冷的吗? 论爱情中的人有多盲目jpg 第34章 太小了吧?鹤归纠结,他一点儿也不想和幼崽抢衣服穿。 你先穿上试试。林阡陌不容置疑地说道,把衣服往他身上套。 好好好。鹤归无奈地应道,他看了一眼那件外套,不觉得自己能够穿上。 要知道,他可是比陌陌高一个头的成年妖怪! 果然,那件林阡陌穿着正合适的外套放在鹤归身上就显得别扭极了,衣摆直到鹤归的胯骨那里,胳膊被绑得紧紧的。 林阡陌一蹙眉,看着鹤归难受的样子,无奈帮他把衣服脱了下来。 鹤归松了口气,生怕林阡陌再反悔,撒娇道:陌陌,我不冷,赶紧去吧,待会时间就晚了! 你再等等。林阡陌没有同意,开始在空间里翻找起来,他记得,有上大学的时候有几件旧衣服还在空间里 找到了!林阡陌欣喜地叫道,赶紧把衣服拿了出来。 呃 林阡陌纠结地看着那件衣服,整个人愣在了原处。刚才在空间里他没有仔细看,现在 这是一件薄棉袄,针脚紧密细致,大小合适。林阡陌还记得它,是当年他刚上大学的时候,王婶给他做的,说是京城天冷,让他当外套穿。 但林阡陌记得它,却绝不是记性好那么简单。而是它!是!一!件!东!北!花!棉!袄! 什么?你不知道什么是东北花棉袄!那么你可以现在去网上搜一下,看一看各个高贵冷艳气质不凡的明星的乡土气息,绝对让你一件难忘! 林阡陌犹记得当年,收到这份心意时的苦笑不得。这件衣服的料子原本是王婶给女儿准备的,结果王怡美转头和人私奔了,王婶一个气急,就把那原来留着做大红被子的布料做了两件花棉袄,他和顺子一人一件。 幸亏当年王婶记不住他的身材,做大了些,结果他穿上去松松垮垮,才得以名正言顺的把这件衣服压箱底。至于当时顺子那张绝望孤独的脸,早就被林阡陌选择性遗忘了。 要不还是算了?看着鹤归那张高冷的美人脸,再看看手中那件染着大红牡丹的花棉袄,林阡陌实在不忍心,想着要不还是让鹤归穿自己的衣服算了。就是难受了点,也别冻病了强。 我试试。鹤归直接接了过去套在了身上,满意地上下看了看,大小正合适,还不用抢幼崽的衣服穿! 看着在镜子前面臭美的鹤归,林阡陌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纠结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不好看吗?鹤归一下子皱起了鼻子,不开心地问幼崽。 好看,当然好看!林阡陌赶紧回答道,他倒也不是故意说谎哄鹤归开心,而是确实不错。 鹤归身高腿长,四肢比例极为和谐,是标准的模特身材。此时这件剪裁老套,大红俗气的棉袄穿在他身上,宛若是顶级设计师亲手设计师,边边角角都显得韵味非凡。就算是那一言难尽的布料,好像也是大胆尝试的新风格。 而且这个尝试好像还不错。 鹤归的脸实在出众,硬生生压下了一切不和谐感。他的皮肤极白,在大红的映衬下更是如同无暇的美玉一般。远远看去,如同张扬燃烧着的烈火一样。 这种风格和鹤归平日里的冷淡风完全不一样,他平日里老是穿那两件衣服,虽然料子极好,但颜色都颇为单调。这幅样子,林阡陌还是第一次见。 林阡陌掩下眼里的一抹惊艳,但是!就算你穿得好看,就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吗?! 正常人,不对,正常妖怪对于花棉袄都只会一脸嫌弃吧?你那么开心的穿上去是要干什么? 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纠结的林阡陌决定主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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