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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骨 第3节 (第2/4页)
时候,他想做的事,必须在西头鬼市做,暂时不能得罪十三堂。 河边传来了几声惨叫,王换望去时,似乎还看到一片喷薄的血光。不久,血鬼的四个手下回来了,拿着四寸斧的人走到王换身前,故意举起斧子。斧子的刃口还在滴血,那人一甩手,几滴血便要溅到王换身上。 拿斧子的人突然觉得眼前花了一下,紧跟着,他又觉得自己的衣领被人揪住,刚刚看清揪住自己的人是王换,王换的一只巴掌,便结结实实的抽到了他脸上。 这一巴掌清脆的如同炸响了一个炮仗,拿斧子的人被抽晕了,原地转了几个圈,噗的一声,吐出两枚带着血丝的牙齿。 王换收回手,轻轻掸了掸袖口粘上的一点灰尘。还是那句话,他不能跟十三堂把脸皮撕破,但也不能任人挑衅,否则,西头鬼市这碗饭,便很难吃了。 “好,好的不得了,十三堂的人在西头鬼市让人打了,这事,一百年怕也遇不到一次。”血鬼一把揪下头顶的布巾,呲牙咧嘴的说道:“叫人!平了他的盘!” 第5章 乌篷船 血鬼这两句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个手下立刻拿了一只黑黝黝的哨子,放在嘴里使劲的吹响。 哨子的声音很大,像一群乌鸦在叫。哨声穿过一片一片飘荡在上空的雾,传出很远。 乌鸦哨的哨音飘过了食坊,飘过烟栏,也飘过了鸡笼。正在板屋外面仔细磨指甲的粉苏抬起头,目光有点茫然,他在回忆,因为有个岁数很大的老人好像说过,十三堂的乌鸦哨上次在西头鬼市吹响的时候,还是前清。 鬼市有些sao动,很多人在朝哨声响起的地方跑,有十三堂的人,更多的是看热闹的人。 王换站着没有动,黑魁到板屋里拿了一把刀出来,是乡下用来铡草用的铡刀拆掉的刀片,六七寸宽,四尺长。黑魁每天除去吃饭睡觉,就在用磨刀石磨这把刀。 十三堂在西头鬼市的分量,王换不会不知道,但他不能跑。一旦现在跑了,以后就永远不要再想回到西头鬼市。 大约就是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平常冷冷清清的鬼市南栅栏这里,聚起了很多人。血鬼手下二十多个快脚都到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十三堂的快脚,这些人暂时没有动手的打算,这是血鬼的事,除非到了迫不得已,十三堂其余的盘子才会帮忙。 血鬼的手下用的全是四寸斧,二十来把斧子,映着月光和灯火光,化作一个扇面,在逼近王换的板屋。黑魁双手掂着铡刀,朝前走了走。他晚上吃了六七斤羊杂,现在也想活动活动手脚。 王换没有动,血鬼的人都到了,暂时也没有动。十三堂没有傻子,尤其是领堂的人,个个都是粘毛比猴子都精明的角色。这两年,王换的生意做的大,且很稳,若是没有一点根基和依仗,很难有这样的大手笔。血鬼到现在还不知道,王换背后是不是有人。 血鬼是抱着试探的心,但他绝对不怕,黄三响说过,早就想平掉王换的盘了,若血鬼动手,真碰到了刺,黄三响会帮忙。 血鬼微微朝后退了一步,这是示意动手的信号。他做好了打算,今天就算平不掉王换的盘,被逼到这份上,王换背后的人,也要露面。 二十来把雪亮的四寸斧都已高高举起,血鬼退后一步,持斧的快脚刚要冲上前去,人群后突然传来了花媚姐尖利的叫声。 “等等!!!” 花媚姐是被人用滑竿抬来的,她脚上穿着上海买回来的女人鞋,走不快。花媚姐下了滑竿,粉苏就在前面开路,其实这完全多余,熙熙攘攘的人群,用不着粉苏驱赶,人一瞧见粉苏的样子,便都自觉闪到一旁去了。 “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我很少管闲事,可今天,就非要当一次和事佬了。”花媚姐穿过血鬼手下二十多个快脚,站到他们和王换中间,喘了口气,先对王换说:“阿弟,你莫惹事,这个面子,给不给阿姐?” “我一定给。”王换也挡在黑魁身前,说道:“看他给不给。” “你给面子,那就好了,他的事,我来同他讲。”花媚姐转过身,压下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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